殺或不稱大夫 襄十年
凡書殺其大夫者,義繫于君,而責其專殺也。盜殺鄭公子騑,公子發,公孫輙,文不可曰盜殺大夫,故不言大夫。(杜氏曰,以盜為文,故不得言其大夫。)其義不繫于君,猶之盟會之卿書名而已。胡氏以為罪之,而削其大夫,非也。閽弒吳子餘祭,言吳子則君可知矣。文不可曰吳閽弒其君也。(盜殺蔡侯申同此。 春秋中凡若此者,皆趙子所謂避不成辭。)穀梁子曰,不稱其君,閽不得君其君也。非也。
凡書殺其大夫者,義繫于君,而責其專殺也。盜殺鄭公子騑,公子發,公孫輙,文不可曰盜殺大夫,故不言大夫。(杜氏曰,以盜為文,故不得言其大夫。)其義不繫于君,猶之盟會之卿書名而已。胡氏以為罪之,而削其大夫,非也。閽弒吳子餘祭,言吳子則君可知矣。文不可曰吳閽弒其君也。(盜殺蔡侯申同此。 春秋中凡若此者,皆趙子所謂避不成辭。)穀梁子曰,不稱其君,閽不得君其君也。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