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綏服
男子以車為居,以弓矢為器。故其生也,桑弧蓬矢以射天地四方。其死也,設法麗于掔。比葬則弓矢之新沽功有弭飾焉,亦張可也。以射者,男子之事也。如死于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服。(註改綏為緌,謂旌斾之旄也。以旄復死不切于事。廣陵吳氏曰,此復魂旣在車,當是執綏之綏。)以車者,男子之居也。(晉書祖逖傳,諭災星告釁笠轂徒招用此。)升車必正立執綏。(徐鉉曰,綏者所執轡之總。)以其綏服者,象其行也。象其行所以達其志也。於是有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禮矣。(左氏哀公十五年傳。 聘禮賓死以棺造朝介將命。 宋史章頻傳,為刑部郎中,使契丹,至紫濛館卒。契丹遣內侍就館奠祭,命接伴副使吳克荷護其喪以錦車駕橐駞,載至中京,斂以銀飾棺具,鼓吹羽葆,吏士衛送至白溝。)邾婁復之以矢,猶有殺敵之意焉。此正於禮者之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