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录 · 去兵去食目录

去兵去食

乃積乃倉,乃裹餱粮,于橐于囊。國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刅,無敢不善,國所以足兵,而不待淮夷之役也。苟其事變之來而有所不及備,則耰鋤白挺可以為兵,而不可闕食以修兵矣。糠覈草根可以為食,而不可棄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於張空弮羅雀鼠而民無二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結其心乎?此又權於緩急輕重之間,而為不得已之計也。明此義則國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廟,至於輿臺牧圉之賤,莫不親其上死其長。所謂聖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豈非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挺以撻秦楚,亦是可以無待於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謂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禮司右五兵註,引司馬法曰,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詰爾戎兵,詰此兵也。踊躍用兵,用此兵也。無以鑄兵(左氏僖公十八年傳。)鑄此兵也。秦漢以下,始謂執兵之人為兵。如信陵君得選兵八萬人,項羽將諸侯兵三十餘萬,見於太史公之書,而五經無此語也。

以執兵之人為兵,猶之以被甲之人為甲。公羊傳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閔公二年。)晉趙鞅取晋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定公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