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錄
大曆十四年七月,禮儀使、吏部尚書顏眞卿上言︰「高祖至肅宗七聖,廟號尊號,文字繁多。皇帝則悉有大聖之號,皇后則盡有順聖之名,使言之者惑於今,行之者異於古。請高祖以下累聖諡號,悉取初諡爲定。謹按舊制上諡號:高祖爲武皇帝,太宗爲文皇帝,高宗爲天皇大帝,中宗爲孝和皇帝,睿宗爲聖眞皇帝,玄宗爲孝明皇帝,肅宗爲孝宣皇帝;其廟號如故。仍請準漢、魏及國朝故事,於尚書省議定奏御。」乃令尚書省議之。時以諡號前後繁多不經,儒學之臣思改者久矣,會眞卿上奏,皆謂必克正焉。而兵部侍郎袁傪,官以兵達,不詳典故,乃上言:「陵廟中玉册旣刊矣,不可輕改。」遂罷之。傪曾不知陵中玉册,實紀其初號,後雖追尊,而册文如故。
興元元年正月,上在奉天,頒罪己之詔,讓去徽號。其後雖翦大盜,復天步,羣臣屢請,終不許焉。
元和十五年四月,禮儀使奏:「羣臣告天,請大行皇帝諡,準禮及故事,合集中書門下御史臺五品以上,尚書省四品以上,于南郊告天畢議定,然後連署聞奏。」
太和七年十二月,宰臣王涯等四人上表請册徽號,不許。至開成二年二月,因御紫宸殿,宰相鄭覃、李固言、李石等以請,諸道節度觀察使頻有表章,以加徽號爲請。上固謙抑不允。其月自朔至晦,諸道節度觀察使請上徽號者,凡二十餘道,或再請三請者,皆報不許焉。
大中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追尊順宗憲宗諡號。初,羣臣以河湟旣復,請加尊號,上深執謙讓,三表不許,曰:「河湟已復,繼承先志。朕欲追尊順宗、憲宗諡號,以成功烈,其事如何?」宰臣白敏中等對曰︰「臣等愚昧,思慮所不及。」故遂行之。至册日,上御宣政殿,百僚拜訖,乃降階受玉册于太尉。拜受訖,授禮官,將奉迎以退,上俯僂,不瞬目送使者,流涕嗚咽。俟太尉奉策出,升殿,羣臣莫敢動焉。(先是,中書門下奏︰「追尊二祖儀注,皇帝行事與差官展禮,舊記不同,禮許從宜,不必法古。臣等商量,其日皇帝于宣政殿受玉册遣宰相已下持節奉册赴太廟,庶協典禮。」詔可之。)
天祐二年三月,起居郎蘇楷議昭宗諡號曰︰「皇帝御宇,由治亂以審汙隆;宗祀配天,資諡號以定升降,故臣下君上,皆不得而私也。有司先定尊諡曰聖穆景文孝皇帝,廟號昭宗。按後漢和帝、安帝、順帝,緣非功德,遂改尊稱,亦允臣下之請。今郊禋有日,祫祭惟時,伏望別議新廟之稱,庶協先朝罪己之德。」于是太常卿張廷範改諡曰恭靈莊閔孝皇帝,廟號襄宗。(楷,禮部尚書循之子,凡劣無藝。乾寧二年,應進士登第,物論以爲濫。昭宗命翰林學士陸扆、秘書監馮渥復試,黜落,不許再入舉場。楷負愧銜怨,至是與起居郎羅扆、起居舍人盧鼎連署議。楷目不知書,其文羅扆所作,蓋時政出賊臣,哀帝亦不能制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