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 皇后·雜錄目录

皇后·雜錄

開元四年正月,大理少卿李衢奏︰「奉進止,令修皇后譜牒事,伏請降明勅。」奉勅︰「宜依,仍令戶部量事供其紙筆。」貞元二年十二月,有司以皇后在殯,請禁公私聲樂,詔曰︰「大行皇后喪,庶民之間,並已除服。緣情制禮,須使合宜。其太常權停敎習,京城及諸府任舉樂音。」

三年正月,詔中書門下兩省及常參官,各宜撰大行皇后挽歌詞三首。其月,詔內外諸親設祭於大行皇后,並不假飾花果。已後公私集會,並宜準此。初,皇后母郕國夫人鄭氏等請設祭,可之。自是宗室諸親及李晟、渾瑊、神策六軍大將,皆請設祭。自啓攢宮後,日有數祭,至於將遷座乃止。

元和十一年三月,順宗皇后王氏崩於南內之咸寧殿,諡曰莊憲。初,太常少卿韋纁進諡議,公卿署定,欲告天地宗廟,禮院奏議曰:「謹按《曾子問》︰『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古者天子稱天以誄之。皇后之諡,則讀於廟。《江都集禮》引《白虎通》曰︰『皇后何所諡之?諡之於廟。』又曰︰『皇后無外事,無爲于郊。』《傳》曰︰『故雖天子,必有尊也。』準禮,賤不得誄貴,子不得爵母。所以必諡於廟者,諡宜受成於宗廟,故天子諡成于郊,皇后諡成于廟。今請準禮,集百官連署諡狀訖,讀於太廟,然後上諡于兩儀殿,旣符故事,允合禮經。」從之。其年四月,西川節度使李儀簡遣使往南詔告皇太后哀。凡天子之喪,嗣天子以卿大夫告於四夷;太后皇后之喪,則方鎭告之,故事也。(時以太后崩,不聽政,欲準故事,冢宰以總百官。宰相禮儀使裴度獻議曰:「冢宰是殷、周六官之首,旣掌邦禮,實統百司,故王者諒陰,百官權聽之制。後代設官,旣無此號,不可虛設。且國朝故事,或置或否,古今異制,不必因循。其諸司公事,望請中書門下處分。」從之。)其年七月,禮儀使奏:「自秦、漢以來,天子之后稱皇后,母稱皇太后,祖母稱太皇太后。加『太』字者,所以加尊稱也。國朝典禮,皆稱舊制。開元六年正月,太常奏昭成皇太后諡號,已牒禮部,禮部以『太』字非之。太常報曰︰『入廟稱后,義係於夫;在朝稱太后,義係於子。』並載在史策,垂之不朽。今百司文牒及奏狀,參詳典故,恐不合除『太』字。如諡冊入陵,神主入廟,卽當去之。」奏可。十五年五月,莊憲皇太后弟故左金吾衞大將軍王用妻胡氏進狀云︰「請用姑莊憲皇太后蔭,補千牛。申中書門下,稱准格無條。伏見貞元中,沈翬用姑睿眞皇太后蔭;元和中,妾弟二男浩,亦用皇太后蔭。伏乞天恩,允妾所奏。」可之,仍入格令。

天祐元年九月,冊昭宗皇后何氏爲皇太后。中書門下奏請太后宮請以積善爲名,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