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州水陸運使
先天二年十月。李傑為刺史。充水陸運使。自此始也。已後刺史常帶使。天寶十載五月。崔無詖除太守。不帶水陸運使。度支使楊國忠奏請自勾當。遂加國忠陝郡水陸運使。至十二載正月二十一日敕。陝運使宜令陝郡太守崔無詖充使。楊國忠充都使勾當。至貞元十三年四月。陝虢觀察使于?兼陝州水陸運使。至元和六年十月。敕陝州水陸運使宜停。
開元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敕。陝州水陸運使。令別自置印。二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詔。河南陝運兩使。每年常運一百八十萬石米送京。近已減八十萬石。今據太倉米數。支計有餘。其今年所運一百萬石。亦宜停。
建中二年十二月。停江淮水陸運使。轉運事委度支處置。三年八月。分置汴東西水陸運使。兩稅鹽鐵使。貞元三年正月。諸道水陸運使。及度支巡院。江淮轉運使。並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