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 序目上·隋目录

序目上·隋

隋文帝開皇三年,遷都大興城,即今城。遂廢諸郡,以州治人。自三代以前為九州,兩漢加置十三州,晉宋之後,分析漸多,至於魏齊後周,雖割據鼎立,天下分裂,其於州郡,乃倍兩漢之地。隋氏以官繁人弊,遂廢五百餘郡,而以州治人,名則因循,職事同於郡守,無復刺舉之任。自九載廓定江表,尋以戶口滋多,析置州縣。煬帝大業初,移治陽城,即今城。又平林邑,更置三州。既而併省諸州。三年,改州為郡,乃置司隸刺史,分部巡察。本史不分別所領諸郡。五年,平定吐谷渾,更置四郡。大凡郡百九十,縣千二百五十五,東西九千三百里,南北萬四千八百一十五里,東南皆至於海,西至且末,隋氏西境唯得今燉煌郡以東。且,子余反。北至五原。即今九原郡。按,隋氏北境唯至於河。隋氏之盛,極於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