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郡
東至大寧郡三百九十里。南至洛交郡百五十里。西至安化郡四百五十里。北至朔方郡三百八十里。東南到文城郡二百九十里。西南到洛交郡百三十里。西北到朔方郡長澤縣百七十里。東北到上郡三百三十里。去西京六百七十里,去東京一千二百二十里。戶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口九萬三千四百。
延州今理膚施縣。春秋白翟之地。秦屬上郡。項羽三分秦地,以董翳為翟王,都高奴,即此地也。漢初屬翟國,尋屬上郡,亦朔方郡之南境。後漢亦屬上郡。後魏置東夏州,後又改為延州。以界內延水為名。隋文帝廢,煬帝復置延安郡。大唐為延州,或為延安郡。領縣九:
膚施漢舊縣。
延安漢膚施縣地,隋置縣。
延川漢臨河縣地。西魏置文安縣,隋改之。
延水
延昌
敷政
臨真漢高奴縣地。後魏置今縣。
金明漢高奴縣,董翳所都。有清水。後魏置廣樂縣,隋改今縣。
豐林漢臨河縣地。武德二年置今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