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 文散官·朝議郎以下目录

文散官·朝議郎以下

朝議郎,隋置散官,唐因之(顯慶五年制:"郡公出身正六品下敘。")。

宋元。

朝請郎,隋置散官,蓋采晉及六朝並有奉朝請為名。唐因之(顯慶制:"侯出身正七品上敘。")。

宋元豐更官制,以朝請郎換前行員外郎、侍禦史。

朝散郎,隋置散官,唐因之(顯慶制:"伯出身正七品下敘;子出身從七品上敘。")。

宋元豐更官制,以朝散郎換起居舍人及中行員外郎

朝奉郎,古無此階。宋元豐更官制,以朝奉郎換左、右司諫及後行員外郎。朝奉郎以上系員外郎。

承議郎,隋有承議郎為散官,唐因之(品與朝議郎同)。

宋元豐更官制,以承議郎換左、右正言,太常、國子博士

奉議郎,隋置通議郎為散官(隋文帝於吏部別置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事、儒林、文林等八郎,武騎、屯騎、驍騎、遊騎、飛騎、旅騎、雲騎、羽騎八尉,其品則正六品以下,從九品以上。上皆為郎,下皆為尉。散官番直常出入,使監檢。至煬帝皆罷)。唐改通議為奉議郎(顯慶制:"縣公出身從六品上敘。")。

宋元豐更官制,以奉議郎換太常、秘書、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隋置三十人。蓋采晉、宋以來諸官皆有通直,謂官高下而通為宿直也,因此為名。唐因之。

宋元豐更官制,以通直郎換太子中允、贊善大夫、洗馬。自通直郎以上系升朝官。

宣教郎。隋置宣德郎為散官,唐因之(品與朝散郎同)。

宋元豐更官制,以宣德郎換著作佐郎、大理寺丞。政和間避宣德門,改為宣教郎。

宣義郎。隋有遊騎尉為散官,唐改為宣義郎。蓋取梁宣義將軍之名(顯慶制:"男出身從七品下敘。")。

宋元豐更官制,以宣義郎換光祿衛尉寺、將作監丞。

給事郎、徵事郎二階,隋散官,唐因之。

宋無。

承事郎,古無此階。宋元豐更官制,以承事郎換大理評事,為狀元及第、宰相任子之初官。

承奉郎,隋置散官,唐因之。

宋元豐更官制,以承奉郎換太祝、奉禮郎,執政任子初官。

承務郎,唐置,蓋因隋尚書省三十四司承務郎之名。

宋元豐更官制,以承務郎換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自承務郎以上系京官。

承直郎,古無此階。宋崇寧定選人七階,以承直郎換留守、節察判官。

按:元豐未改官制之先,大率以職為階官。以宰執言之,如吏部尚書(階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職),尚書禮部侍郎(階官)、參知政事(職)之數是也。然所謂吏部尚書、禮部侍郎者,未嘗專有所系屬,治其事則以為職,不治其事則以為階官,猶雲可也。獨選人七階則皆以幕職令錄之屬為階官,而幕職令錄則各有所系屬之監司、州縣,遂至有以京西路某縣令為階官而為河北路轉運司句當公事者,有以陝西路某軍節度判官為階官而為河東路某州州學教授者,有以無為軍判官為階官而試秘書省校書郎者,其叢雜可笑尤甚。元豐時未暇革正,至崇寧二年,刑部尚書鄧洵武極言其事,遂以承直郎以下七階換之。

儒林郎,隋置散官,蓋取前史《儒林傳》之義。唐因之。

宋崇寧初,以儒林郎換節察掌書記、支使,防、團判官。

文林郎,隋置散官,蓋取北齊文林館徵文學之士以充之義。唐因之。

宋崇寧初,以文林郎換留守、節察推官,軍、監判官。

從事郎,古無此階。宋崇寧定選階,以從事郎換防、團推官,監判官。

從政郎,古無此階。宋崇寧定選階,初以通事郎換錄事參軍、縣令;政和間,改通事郎為從政郎。

修職郎。唐置登仕郎。

宋崇寧初,以登仕郎換知錄事參軍,知縣令;政和間,改登仕郎為修職郎。

迪功郎,隋置將仕郎為散官。唐因之。

宋崇寧初,以將仕郎換軍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戶,簿、尉。以上七階,系選人用舉考及功賞改官。政和既以從政、修職、迪功郎易通仕、登仕、將仕郎,其通仕、登仕、將仕三階系奏補未出官人。

右,宋初省、臺、寺、監之官特以寄祿,皆不領本職。元豐三年,始按《唐六典》肇新官制,凡省、臺、寺、監領空名者一切罷去,而易之以階。文階自開府至將仕為二十四。崇寧、大觀、政和相繼潤色之。紹興舉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詞人為左,餘人為右。淳熙初,乃去左、右字。今任子雜流惟細,轉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轉),若帶貼職則超資。京官以上四年一轉,無出身人逐資轉,有出身人超資轉。至奉議並逐資轉,至朝議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