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桑辑要 · 卷六·○竹木·葦目录

卷六·○竹木·葦

荻附

【新添】葦,四月苗高尺許,選好葦,連根栽成土墩,如碗口大;於下濕地內,掘區栽之,縱橫相去一二尺(欲疾得力則密栽。)至冬,放火燒過。次年春芽出,便成好葦。十月後刈之。

一法:二月,熟耕地,作壟;取根臥栽,以土覆之。次年成葦。

又壓栽法:其葦長時,掘地成渠,將莖屈倒,以土壓之,露其梢,凡葉向上者,亦植令出土下便生根,上便成筍,與壓桑無異。五年之後,根交,當隔一尺許斫一钅矍,卽滋旺矣。

荻:栽與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