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祯农书 · 百穀譜集·○竹木·△竹(筍附)目录

百穀譜集·○竹木·△竹(筍附)

“種竹,宜高平之地。(近山阜,尤是所宜。下田得水即死。)黃白軟土為良。正月、二月中,劚取西南引根並莖,芟去葉,於園內東北角種之,令坑深二尺許,覆土厚五寸。(竹性愛向西南引,故於園東北角種之。數歲之後,自當滿園。諺云:‘東家種竹,西家治地。’為滋蔓而來生也。其居東北角者,老竹,種不生,生亦不能滋茂,故須取其西南引少根也。)稻、麥糠糞之。(二糠各自堪糞,不令和雜。)不用水澆。(澆則淹死。)勿令六畜入園。

三月,食淡竹筍;四月、五月,食苦竹筍。其欲竹器者,經年乃堪殺。(未經年者,軟未成也。)

移竹,多用辰日,又用臘月,非此時移栽則不活。惟五月十三日,謂之“竹醉日”,又謂之“竹迷日”,栽竹則茂盛。

種竹,宜去梢葉。作稀泥於坑中,下竹栽,以土覆之,杵築定,勿令腳踏;土厚五寸。竹忌手把,及洗手面脂水澆著,即枯死。

月庵種竹法:‘深闊掘溝,以乾馬糞和細泥,填高一尺;無馬糞,礱糠亦得;夏月稀,冬月稠;然後種竹。須三四莖作一叢。亦須土鬆淺種,不可增土於株上。泥若用钁打實,則筍不生。’

《夢溪》云:種竹,但林外取向陽者,向北而栽,蓋根無不向南。必用雨下;遇“火日”及有西風則不可。花木亦然。諺云:“栽竹無時,雨下便移。多留宿土,記取南枝。”

《誌林》云:竹有雌雄。雌者多筍,故種竹常擇雌者。物不逃於陰陽,可不信哉?凡欲識雌雄,當自根上第一枝觀之:有雙枝者,乃為雌竹,獨枝者為雄竹。若竹有花,輒槁死。花結實如稗,謂之“竹米”。一竿如此,久之則舉林皆然。其治之之法,於初米時,擇一竿稍大者,截去近根三尺許,通其節,以糞實之,則止。

《瑣碎錄》云:引筍法:隔籬埋狸或貓於牆下,明年筍自迸出。竹以三伏內及臘月中斫者,不蛀。一云:用血忌日。

筍,陸佃云:“字從勹從日,包之日為筍,解之日為竹。”又曰:“字從竹從旬,旬內為筍,旬外為竹。”

采筍之法,視其叢中斜密者,芟取之。竹鞭方行處,不宜采,采則竹不繁。采時可避露,日出後,掘深土取之。半折取鞭根,旋得投密器中,以油單覆之,勿令見風,風吹則堅。

筍味甘美,有毒,惟香油與薑能殺其毒。煮宜久熟,生則損人。然食品之中,最為珍貴。故《禮》云:“加豆之實,……筍菹、魚醢。”《詩》云:“其蔌伊何?維筍及蒲。”蓋貴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