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州沂水县主簿韩道可大理评事制 敕具官韓道:自京以東,比苦多盜,而臨沂狂卒,一歲再變。汝以主簿領尉職,而能力捕首惡,上功第二。凡真捕賊吏,後時而無所獲,與夫不獲而坐黜罰者,豈不愧於汝哉!夫事無不能,惟不勉爾。以褒以勸,宜有寵恩。可。 ← 吴守一改官制比部员外郎致仕张纬男允修可将作监主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