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国子博士李克明可赠度支员外郎制 敕:國家務以孝治,為人子者欲有所申於其父母,則其為請不可不從。故具官某,有子德隆,克嗣其世,效官陳力,當得敘遷。而思以其榮報於罔極,合於經之以顯父母之義,朕甚嘉之。魂而有知,膺此追命。可。 ← 太常寺太祝张观可大理评事制左班殿直李德隆母王氏可追封永安县君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