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府推官徐治可著作佐郎制 敕某:朝廷置磨勘之法,必以考限用人者,使詳試吏能而後進也。則仕者由銓調改京秩,乃榮階之始,固非輕授。以爾進士登第,歷佐大幕。所知論薦,是用進擢。爾惟自勉,以副恩命。可。 ← 殿中丞府司录李虞卿可国子博士制平阳县尉林术可试秘校知永州祁阳县事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