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集 · 文评·清高宗·评《论逐路取人札子》目录

文评·清高宗·评《论逐路取人札子》

觀修此疏,知東南文字之盛,自宋仁宗時已然,而解額之不能均,亦復與今一轍。顧嘗論之,虞廷之取士也,曰敷奏以言,明試以功。周室之取士也,曰或以德進,或以事舉,或以言揚。然則取人以言,固屬一端,即使文風日正,經學日明,而所為科目出身者,亦止是三代以上言揚之,一未可謂此外必無賢才。況所較者,僅在聲調格律時尚之細,以此而欲重東南而輕西北,誠非帝王馭世之大公矣。特是時移勢易,古今不同,故虞廷之所為「明試以功」,周室之所為「德進事舉」者,後世用之益以滋亂。不若科目之法,猶可驅天下,使誦法孔子澤躬於六經,忽不自知其入於義理之域。且其法易以防閒,統百年而計之公者猶得什九,是以不得不專用其法,豈曰經世之士盡出於能文者也。故就文而論,則選額之不可以地均,誠如修之所云。以用人而論,其不得不以地均之者,亦天下之大勢有不能因噎以廢食者。修有試進士策問取士之法,而極論其難,較之此疏,更為千古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