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临川集 · 乞改三经义误字札子二道目录

乞改三经义误字札子二道

(元豐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奉聖旨,宜令國子監依所奏照會改正。)

臣頃奉敕提舉修撰《經義》,而臣聞識不該,思索不精,校視不審,無以稱陛下發揮道術、啟訓天下後世之意,上孤眷屬,沒有餘責。幸蒙大恩,休息田里,坐竊榮祿,免於事累,因得以疾病之間,考正誤失,謹錄如右。伏望清燕之間,垂賜省觀,倘合聖心,謂當刊革,即乞付外施行。臣干冒天威,無任云云。取進止。

尚書義

《皋陶謨》「按見其惡」,當作「按其見惡」。

《益稷》「故懋使之化」,當作「則懋使之化」。

《微子》「純而不雜,故謂之犧」,「犧」當作「牷」;「完而無傷,故謂之牷」,「牷」當作「犧」。

《洪範》「有器也然後有法。此書所以謂之範者,以五行為宗故也。五行猶未離於形而器出焉者也。擴而大謂之弘,積而大謂之丕,合而大謂之洪。此書合五行以成天下之大法,故謂之《洪範》也。」已上七十一字,今欲刪去。

又云「陶複陶穴尚矣,後世易之棟宇,而其官猶曰司空,因其故,不忘始也。」已上二十六字,今亦欲刪去。

《周官》「唐虞稽古」字上,漏「曰」字。

周禮義

《小宰》「其財用」上「其」字,當作「共」。

《大府》「受藏之府,則若職內掌邦之賦入是也,受用之府,則若職歲掌邦之賦出是也」,已上三十字,今欲刪去。

《黨正》「歲屬其民者四」,「四」當作「五」。

《誦訓》「以詔王觀事」,當去「王」字。

《典瑞》「手足腹背」,「手」當作「首」。

《冢人》「山林之尸,則以山虞」,已上八字,今欲刪去。

《御僕》「掌萬民之復」,「復」當作「逆」。

《大馭》「有軔也」,「軔」當作「軌」。

《大行人》「三公八命,出封加一命,則謂之上公」,已上十四字,今欲刪去。

詩義

《北風》「北風以言其威,雨雪以言其虐。涼者氣也,喈者聲也。雱蓋言聚,霏蓋言散。氣之所被者近,聲之所加者遠,聚則一方而已,散則無所不加。此言其為威虐后甚於前也。」已上六十三字,今欲刪去,改云:「北風之寒也而以為涼,北風之厲也而以為喈,此以言其為威。雨雪之散也,而以為雱;雨雪之集也,而以為霏,此以言其為虐。」

《君子偕老》「『玼兮玼兮,其之翟也』者,服之盛也。」「服之盛」字下,今欲添「質宜之」三字。又云「『差兮差兮,其之展也,蒙彼縐保是洩袢也』者,亦服之盛也。」「亦服之盛」字上,欲減「亦」字,「服之盛」字下,欲添「文宜之」三字。

《定之方中》「說於桑田者」,「者」當作「則」。

《干旄》「州里之士所建」,今欲改為「鄉黨之官所建」。

《有女同車》「公子五爭」,「爭」當作「諍」。

《駟鐵》「駟馬既閒」,「駟」當作「四」。

《墓門》「食椹而甘」,椹當作葚。

《七月》「去其女桑而猗之,然後柔桑可得而求也」,已上十六字,今欲刪去,改云:「承其女桑而猗之,然後遠揚可得而伐也。」

又「蠶月者非一月,故不指言某月也」,下添云:「蠶,女事也,故稱月焉。」

又云:「猗,薪之也,言猗女桑則遠揚可知矣,言伐遠揚則女桑可知矣,皆伐而猗之也」,已上三十字,今欲刪去。

《車攻》「言其連絡布散眾多,若奕棋然」,已上十二字,今欲刪去。

《小旻》「發言盈廷」,「廷」當作「庭」。

《桑扈》「受福不●」,「●」當作「那」。

《生民》「麻夌懞懞傘」,「夌」當作「麥」。

《公劉》「篤之字,从竹从馬,馬行地無疆,以竹策之,則力行而有所至,篤之為言,力行而有所至也」,已上三十四字,今欲刪去。

《卷阿》「藹藹然盛多」,「然」當作「其」。又云「故次以『既醉太平』也」,多「太平」二字,今合刪去。

《召旻》「昬非所以為哲」字上漏「明」字,今合添。

《時邁》「政之所加,孰敢不動懼」,今欲改云「政之所加,孰敢不震動疊息」。

《那》「磬管將將」,「管」當作「筦」。

臣近具乔子奏乞改正《經義》,尚有《七月》詩「剝棗者,剝其皮而進之,養老故也」十三字謂亦合刪去。如合聖心,亦乞付外施行。取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