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赐知审刑院齐恢奖谕诏 敕齊恢:犴獄之留,易以為戒。卿躬有美行,服在近班。典茲祥刑,致用明慎。濟之敏給,廷讞用空。吏稱厥官,朕心所喜。 ← 赐天章阁待制知审刑院齐恢奖谕诏赐敕奖谕审刑院详议官大理寺详断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