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衮太常博士制 敕某:太常,古宗伯之官,而博士掌其掾法,增損因革,皆合於事。久而不失先王之禮意,然後可以為能,其任固已重矣。今雖職廢,而非文學出仕則不得以名官。爾以敘進而膺此選,其尚能勉以求稱哉。可。 ← 郑穆太常博士制集贤校理周豫太常博士馀如故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