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塾太子中舍制 敕某:爾丞於理,亦既三年,有職事之勞,無行義之過。使遷厥位,著籍外廷。夫與於燕而坐於朝,報禮亦云異矣。往祗乃服,其可不思。可。 ← 黄汾太子中舍制奏举人前永兴军节度掌书记王申等太子中允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