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經十三
韓子曰:「儒者以文亂法,俠者以武犯禁。」
反文武也。曾公曰:「恃武者滅,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吳子曰:「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廢武,以滅其國;有扈之君,恃眾好勇,以喪社稷。明主鑒茲,必內修文德,外治武訓,故臨敵而不進,無逮於恭;僵屍而哀之,無及於仁矣。」《鈐經》曰:「文中多武,可以輔主;武中多文,可以匡君;文武兼備,可任軍事;文武兼闕,不可征伐。」
子路拯溺而受牛謝,孔子曰:「魯國必好救人於患也。」子貢贖人而不受金於府。
魯國之法,贖人於他國者,受金於府也。
孔子曰:「魯國不復贖人矣。」子路受而勸德,子貢讓而止善。由此觀之,廉有所在而不可公行。
反廉也。匡衡云:孔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朝廷者,天下之楨干也,公卿大夫相與修禮恭讓,則人不爭;好仁樂施,則下不暴;上義高節,則人興行;寬柔惠和,則眾相愛。此四者,明王之所以不嚴而化成也。何者?朝有變色之言,則下有爭鬥之患;上有自專之士,則下有不讓之人;上有克勝之佐,則下有傷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則下有盜竊之人。此其本也。
慎子曰:「忠未足以救亂代,而適足以重非。何以識其然耶?曰:父有良子而舜放瞽叟,桀有忠臣而過盈天下。然則孝子不生慈父之家,
六親不和,有孝慈。
而忠臣不生聖君之下。
國家昏亂,有忠臣。
故明主之使其臣也,忠不得過職,而職不得過官。
反忠也。京房論議,與石顯有隙,及京房被出為魏郡太守,憂懼上書曰:「臣弟子姚平謂臣曰:『房可謂小忠,未可謂大忠,何者?昔秦時,趙高用事,有正先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秦之亂,正先趣之。』今臣得出守郡,唯陛下毋使臣當正先之死,為姚平所笑。」由此而觀之,夫正先之所謂忠,乃促秦禍,忠何益哉?
鬼谷子曰:「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
胠,音起居反。胠、發也。從旁開為胠。
為之守備,則必攝緘滕,
攝,結也。
固扃鐍。
音決。細也。
此世俗之所謂智也。然而巨盜至則負匱揭篋,
揭,音其謁反。
擔囊而趨。唯恐緘滕扃鐍不固也,然則向之所謂智者,有不為盜積者乎?」
反智也。孫子曰:「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其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耶?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網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餘里,闔四境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裡者,曷嘗不法聖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朝殺齊君而盜其國,所盜者,豈獨其國耶?並與聖智之法而盜之,故田成子有乎盜賊之名,而身處堯舜之安,小國不敢非,大國不敢誅,十二代而有齊國,則是不乃竊齊國,並與其聖智之法,以守其盜賊之身乎?
反聖法也。
昔叔向問齊晏子曰:「齊其如何?」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齊其為陳氏矣。公棄其人而歸於陳氏。齊舊四量:豆、區、釜、鐘。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鐘。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鐘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收之。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魚鹽蜃蛤,弗加於海;人三其力,二於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國之諸市,屨賤踊貴,人多疾病,而或燠休之。其愛之如父母,歸之如流水,欲無獲人,將焉避之。
跖之徒問於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而無有道耶?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
後漢末,董卓入朝,將篡位,乃引用名士。范曄論曰:「董卓以虓闞為情,遭崩剝之勢,故得蹈藉彝倫,毀裂畿服。夫以刳肝斫趾之性,則群生不足以厭其快,然猶折意縉紳,遲疑凌奪,尚有盜竊之道焉。」
由是觀之,善人不得聖人之道不立,盜跖不得聖人之道不行。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則聖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矣。
反仁義也。議曰:昔仲由為邵宰,季氏以五月起長溝。當此之時,子路以其私秩粟為漿飯,以餉溝者。孔子聞之,使子貢往覆其飯,擊毀其器。子路曰:「夫子嫉由之為仁義乎?」孔子曰:「夫禮,天下愛天下,諸侯愛境內,大夫愛官職,士愛其家。過其所愛,是曰侵官。」漢武時,河間獻王來朝,被服造次,必於仁義。武帝色然難之,謂曰:「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王其勉之!」王知其意,歸即縱酒。由是言之,夫仁義兼濟,必有分乃可。故《屍子》曰:「君臣父子,上下長幼,貴賤親疏,皆得其分曰理,愛得分曰仁,施得分曰義,慮得分曰智,動得分曰適,言得分曰信,皆得其分而後為成人。」由是言之,跖徒之仁義,非其分矣。
由是言之,夫仁義禮樂、名法刑賞,忠孝賢智之道,文武明察之端,無隱之人,而常存於代,非自昭於堯湯之時,非故逃於桀紂之朝。用得其道則天下理,用失其道而天下亂。
孫卿曰: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中世;禹之法猶存也,而夏不代王。故法不能獨立,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矣。
《莊子》曰:「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代以汧澼絖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百金。客得之,以說吳王。越人有難,吳王使之將。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汧澼絖,則其所用之異。」
故知制度者,代非無也,在用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