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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體五一

《萬機論》曰:「雖有百萬之師,臨時吞敵,在將也。」吳子曰:「凡人之論將,恆觀之於勇。勇之於將,乃萬分之一耳。」故《六韜》曰:「將不仁,則三軍不親;將不勇,則三軍不為動。」孫子曰:「將者,勇、智、仁、信、必也。」勇,則不可犯;智,則不可亂;仁,則愛人;信,則不欺人;必,則無二心。此所謂「五才」者也。

三軍之眾,百萬之師,張設輕重,在於一人,謂之氣機。道狹路險,名山大塞,十人所守,千人不過,是謂地機。善行間諜,分散其眾,使君臣相怨,是謂事機。車堅舟利,士馬閑習,是謂力機。此所謂「四機」者也。

夫將可樂而不可憂,謀可深而不可疑。將憂則內疑,

將有憂色,則內外相疑。故曰不相信也。

謀疑則敵國奮

多疑則計亂,亂則令敵國奮威。

以此征伐,則可致亂。

故將,能清,能靜,

廉財曰清,不擾曰靜。老子曰:「重為輕根,靜為躁君也。」

能平,能整,能受諫,能聽訟,能納人,

受賢於群英之中,若越納范蠡、齊納寧戚之類也。

能采善言,能知國俗,能圖山川,能栽厄難,

險、難、厄,皆悉明之。

能制軍權。

危者安之,懼者歡之,叛者還之,

將有不合去者,慰誘還之,若蕭何追韓信。

冤者原之,訴者察之,卑者貴之,

士卒若卑賤者,貴之。昔吳起下與士卒同衣食是也。

強者抑之,敵者殘之,

卑中有賤,而敵貴者,亂上下之禮,殘殺之。

貪者豐之,

懸賞以豐其心,所以使貪。

欲者使之,

臨敵將戰,有欲立功名,有欲利敵人者,皆許而使之,所謂使勇使貪。

畏者隱之,

士卒有所畏懼者,隱蔽於後,勿使為軍鋒,軍敗由鋒怯。

謀者近之,讒者覆之,

有讒鬥者,覆信之。

毀者復之,

官職有毀廢者,則修而復之。

反者廢之,橫者挫之,服者活之,

首服罪者,活之。

降者說之

說,舍。

獲城者割之,

賞功臣也

獲地者裂之,

賜功榮者

獲國者守之

得其國,必封賢以守之。昔吳伐越,得而不守,所以終敗也。

獲厄塞之,獲難屯之,獲財散之。

敵動伺之,敵強下之,

敵陣強則下之,勿與戰。若齊師伐魯,鼓之,曹劌不動。三鼓,破齊,下之。

敵凌假之,

敵之威勢凌吾而來,宜持重以待之,勿與戰。楚凌漢,求戰一決,漢祖知弱,不許之,是也。

敵暴安之,

敵人為暴虐之行,則安之勸之,所以怒我眾也。昔燕伐齊田單,不下,燕師掘齊人塚墓,田單安勸之。

敵悖義之,

敵為悖亂之事,則隨有義以待之,彼悖我義,故克之。

敵睦攜之,順舉挫之,

舉順以挫逆也

因勢破之,放言過之,

放過惡言,以誣詐敵人,以怒己眾也。

四網羅之。此為將之道也。

故將拒諫,則英雄散;策不縱,則謀士叛;善惡同,則功臣倦

賞罰不明,善惡無異,則有功之臣皆懈倦也。

將專己,則下歸咎;

專己自任,不與下謀,眾皆歸罪於將而責之。

將自臧,則下少功;

臧,善也。將自伐勛,忘下自用者,故曰少功也。

將受讒,則下有離心;將貪財,則奸不禁;

上貪,則下盜也。

將內顧,則士卒淫

內顧,思妻妾也。

將有一,則眾不服;有二,則軍無試;

試,法也。

有三,則軍乖背;有四,則禍及國。

《軍志》曰:將謀欲密,士眾欲一,

將眾如一體也

攻敵欲疾。將謀密,則奸心閉;士眾一,則群心結;

結如一也

攻敵疾,則詐不及設。軍有此三者,則計不奪。將謀泄,則軍無勢;以外窺內,則禍不制;

窺,見也。謀泄,則外見己情之虛實,其禍不可制也。

財入營,則眾奸會

凡為軍,使外人以財貨入營內,則奸謀奄集其中心。

將有此三者,軍必敗。

將無慮,則謀士去;

將無慮,不能從謀,故去之。

將無勇,則吏士恐;

將怯,則下無所恃,故恐也。

將遷怒,則軍士懼。慮也,謀也,將之所重;勇也,怒也,將之所用。故曰: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人,可煩也。此五者,將軍之過,用兵之災。

故凡戰之要,先占其將而察其才。因刑用權,則不勞而功興也。其將愚而信人,可謀而詐;貪而忽名,可貨而賂;輕變,可勞而困;上富而驕,下貧而桀,可離而間;將怠士懈,可潛而襲。智而心緩者,可迫也;勇而輕死者,可暴也;急而心速者,可誘也;貪而喜利者,可襲也、可遺也。仁而不忍於人者,可勞也;信而喜信於人者,可誑也;廉潔而不愛人者,可侮也;剛毅而自用者,可事也;懦心喜用於人者,可使人欺也。此皆用兵之要,為將之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