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断 · 卷上·天子正號之別名目录

卷上·天子正號之別名

皇帝:至尊之稱。皇者煌也,盛徳煌煌,無所不照;帝者諦也,能行天道,事天審諦,故稱皇帝。

朕:我也。古者尊卑共之,貴賤不嫌,則可同號之義也。堯曰朕在位七十載,臯陶與帝舜言曰朕言惠可底行,屈原曰朕皇考,此其義也。至秦天子獨以為稱,漢因而不改也。

陛下者,陛階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執兵陳於陛側以戒不虞。謂之陛下者,羣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天子,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及羣臣士庶相與言曰殿下閣下執事之屬,皆此類也。

上者尊位所在也,太史令司馬遷記事:當言帝則依違。但言上,不敢渫瀆。言尊號,尊王之義也。

乘輿出於律。律曰敢盜乘輿服禦物。謂天子所服食者也。天子至尊,不敢渫瀆言之,故託之於乘輿。乘猶載也,輿猶車也,天子以天下為家,不以京師宮室為常處,則當乘車輿以行天下,故羣臣託乘輿以言之。或謂之車駕。

天子自謂曰行在所,猶言今雖在京師行所至耳,巡狩天下,所奏事處皆為宮。在京師曰奏長安宮,在泰山則曰奏奉高宮。唯當時所在,或曰朝廷,亦依違尊者所都,連舉朝廷以言之也。親近侍從官稱曰大家,百官小吏稱曰天家。

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禦者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馬陽平侯名禁,當時避之,故曰省中。今宜改,後遂無言之者。

璽者印也,印者信也,天子璽以玉螭虎紐。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璽。春秋左氏傳曰:魯襄公在楚,季武子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此諸侯大夫印稱璽者也。衛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為印,龍虎紐唯其所好。然則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羣臣莫敢用也。

幸者宜幸也。世俗謂幸為僥倖。車駕所至,民臣被其徳澤以僥倖,故曰幸也。先帝故事,所至見長吏三老官屬親臨軒作樂,賜食皂帛越巾刀珮帶。民爵有級數,或賜田租之半,是故謂之幸,皆非其所當必而得之。王仲任曰: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春秋傳曰: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言民之得所不當得,故謂之幸。然則人主必慎所幸也。禦者進也,凡衣服加於身,飲食入於口,妃妾接於寢,皆曰禦。親愛者皆曰幸。幸說從上章。

策書:策者簡也。禮曰:不滿百丈不書於策。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曰,以命諸侯王三公。其諸侯王三公之薨於位者,亦以策書誄諡其行而賜之。如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文,體如上策而隸書,以一尺木兩行。唯此為異者也。

制書: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三公赦令贖令之屬是也。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土遷書文亦如之。其徵為九卿,若遷京師近宮,則言官具言姓名,其免若得罪無姓。凡制書有印使符下,逺近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唯赦令贖令,召三公詣朝堂受制書。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

詔書者:詔誥也,有三品,其文曰告某官。官如故事,是為詔書。羣臣有所奏請,尚書令奏之,下有制曰天子答之曰可。若下某官雲雲。亦曰詔書,羣臣有所奏請,無尚書令奏制之字,則荅曰已奏。如書本官下所當至,亦曰詔。戒書戒勅,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被勅文曰有詔勅某官,是為戒勅也。世皆名此為策書,失之逺矣。

凡羣臣上書於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駮議。

章者,需頭稱稽首上書謝恩陳事詣闕,通者也。

奏者,亦需頭其京師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聞其中者,所請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臺,公卿校尉送謁者臺也。

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誠惶誠恐稽首頓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某甲上。文多用編兩行,文少以五行。詣尚書通者也,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大夫以下有同姓官別者言姓。章口報聞公卿,使謁者將大夫以下至吏民,尚書左丞奏聞報可,表文報已奏如書。凡章表皆啓封,其言密事得帛囊盛。

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議者曰駮議。駮議曰某官某甲議以為如是,下言臣愚戇議異其非駮議,不言議異。其合於上意者,文報曰某官某甲議可。

漢承秦法,羣臣上書皆言昩死言。王莽盜位,慕古法,去昩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頓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公卿侍中尚書衣帛而朝曰朝臣,諸營校尉將大夫以下亦為朝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