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恭陳白沙先生獻章·著撰·《城隍廟記》
神之在天下,其間以至顯稱者,非以其權歟?夫聰明正直之謂神,威福予奪之謂權,人亦神也,權之在人,猶其在神也。此二者有相消長盛衰之理焉,人能致一郡之和,下無干紀之民無所用權;如或水旱相仍,疫癘間作,民日洶洶,以幹鬼神之譴怒,權之用始不窮矣。夫天下未有不須權以治者也,神有禍福,人有賞罰,失於此,得於彼,神其無以禍福代賞罰哉!鬼道顯,人道晦,古今有識所憂也。
神之在天下,其間以至顯稱者,非以其權歟?夫聰明正直之謂神,威福予奪之謂權,人亦神也,權之在人,猶其在神也。此二者有相消長盛衰之理焉,人能致一郡之和,下無干紀之民無所用權;如或水旱相仍,疫癘間作,民日洶洶,以幹鬼神之譴怒,權之用始不窮矣。夫天下未有不須權以治者也,神有禍福,人有賞罰,失於此,得於彼,神其無以禍福代賞罰哉!鬼道顯,人道晦,古今有識所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