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 · 給事賀醫閭先生欽·言行錄目录

給事賀醫閭先生欽·言行錄

門人于衢路失儀,先生曰:「為學須躬行,躬行須謹隱微。小小禮儀尚守不得,更說甚躬行,於顯處尚如此,則隱微可知矣。」

門人有居喪而外父死,或曰:「禮,三年之喪不弔。」先生曰:「惡是何可已?服其服而往哭之,禮也。」(言不易三年之服。)

善惡雖小,須辨別如睹黑白。

教諸女十二條,曰安詳恭謹,曰承祭祀以嚴,曰奉舅姑以孝,曰事丈夫以禮,曰待娣姒以和,曰教子女以正,曰撫婢仆以恩,曰接親戚以敬,曰聽善言以喜,曰戒邪妄以誠,曰務紡織以勤,曰用財物以儉。

有來學者,言學些人事也好。先生曰:「此言便不是矣。人之所學,唯在人事,舍人事更何所學?」

問:「靜極而動者,聖人之複,豈常人之心無有動靜乎?」曰:「常人雖當靜時亦不能靜。」

此理無處不有,無時不然,人惟無私意間隔之,則流行矣。

為學先要正趨向,趨向正,然後可以言學。若趨向專在得失,即是小人而已矣。

政事學問原自一貫,今人學自學,政自政,判而為二,所學徒誦說而已,未嘗施之政事。政事則私意小智而已,非本之學問也。故欲政事之善,必須本之學問。

白沙後有書來,謂其前時講學之言,可盡焚之,意有自不滿者。聖人之法,細密而不粗率,如人賢否,一見之,便不言我已知其為人,必須仔細試驗考察之。今人一見,便謂已得其實,真俗語所謂假老郎也。

為學之要,在乎主靜,以為應事建功之本。

讀書須求大義,不必纏繞於瑣碎傳註之間。

驕惰之心一生,即自壞矣。

有一世之俗,有一方之俗,有一州一邑之俗,有一鄉之俗,有一家之俗,為士者欲移易之,固當自一家始。

今人見人有勉強把捉者,便笑曰:「某人造作,不誠實。」我嘗曰:「且得肯如此亦好了。」如本好色,把持不好色,如本好酒,把持不飲酒,此正矯揉之功,如何不好。若任情胡行,只管好色飲酒,乃曰吾性如此,此等之人,以為誠實不造作,可乎?

世教不明,言天理者不知用之人事,言人事者不知本乎天理,所以一則流於粗淺,一則入於虛無。

有以私囑者,先生正理喻之。因謂門人曰:「渠以私意幹我,我卻以正道勸之;渠是拖人下水,我卻是救人上岸。」

世風不善,豪傑之士,挺然特立,與俗違拗,方能去惡為善。

靜無資於動,動有資於靜,凡理皆如此。如草木土石是靜物,便皆自足,不資於動物。如鳥獸之類,便須食草棲木矣。故凡靜者多自給,而動者多求取。故人之寡欲者,多本於安靜;而躁動營營者,必多貪求也。

人於富貴之關過不得者,說甚道理。

今之讀書者,只是不信,故一無所得。

事之無害於義者,從俗可也,今人以此壞了多少事。

天地間本一大中至正之道,惟太過不及,遂流於惡。如喪葬之禮,自有中制,若墨氏之薄,後世之侈,皆流於惡者也。故程子曰:「凡言善惡,皆先善而後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