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敎条十六事·○五申
一申:中賞罰,以一其心。
二申:視分合,以一其途。
三申:晝戰,戒旌旗。
四申:夜戰,聽火皷。
五申:聽令不恭,視之以斧越。
右草教之法:一人守圍地三尺;十二將,將别千人,凡萬二千人,守地三萬六千尺。積尺得步六千,積步得里一十五餘二百四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里餘二百步。以左右决勝將爲交頭,其次左右將主,士伍爲行列,皆以金皷旌旗爲節度。其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勢,無遠近皆爲部分。其合圍地,虞候先擇之。定訖,以善弧矢者人爲圍中騎,其步卒搶幡守圍。有漏禽者,坐守圍之吏。大獸公之,小獸私之,以觀進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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