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 · 魏三目录

魏三

秦趙約而伐魏

秦、趙約而伐魏,魏王患之。芒卯曰:『王勿憂也。臣請發張倚使謂趙王曰,夫鄴,寡人固刑弗有也。今大王收秦而攻魏,寡人請以鄴事大王。』趙王喜,召相國而命之曰:『魏王請以鄴事寡人,使寡人絕秦。』相國曰:『收秦攻魏,利不過鄴。今不用兵而得鄴,請許魏。』

張倚因謂趙王曰:『敝邑之吏效城者,已在鄴矣。大王且何以報魏?』趙王因令閉關絕秦。秦、趙大惡。

芒卯應趙使曰:『敝邑所以事大王者,爲完鄴也。今郊鄴者,使者之罪也,卯不知也。』趙王恐魏承秦之怒,遽割五城以合於魏而支秦。

芒卯謂秦王

芒卯謂秦王曰:『王之士未有爲之中者也。臣聞明王不𦙃中而行。王之所欲於魏者,長羊、王屋、洛林之地也。王能使臣爲魏之司徒,則臣能使魏獻之。』秦王曰:『善。』因任之以爲魏之司徒。

謂魏王曰:『王所患者上地也。秦之所欲於魏者,長羊、王屋、洛林之地也。王獻之秦,則上地无憂患。因請以下兵東擊齊,攘地必遠矣。』魏王曰:『善。』因獻之秦。

地入數月,而秦兵不下。魏王謂芒卯曰:『地已入數月,而秦兵不下,何也?』芒卯曰:『臣有死罪。雖然,臣死,則契折於秦,王无以責秦。王因赦其罪,臣爲王責約於秦。』

乃之秦,謂秦王曰:『魏之所以獻長羊、王屋、洛林之地者,有意欲以下大王之兵東擊齊也。今地已入,而秦兵不可下,臣則死人也。雖然,後山東之士,无以利事王者矣。』秦王戄然曰:『國有事,未澹下兵也,今以兵從。』後十日,秦兵下。芒卯并將秦、魏之兵,以東擊齊,啟地廿二縣。

秦敗魏於華走芒卯而圍大梁

秦敗魏於華,走芒卯而圍大梁。須賈爲魏謂穰侯曰:『臣聞魏氏大臣父兄皆謂魏王曰:「初時惠王伐趙,戰勝乎三梁,十萬之軍拔邯鄲,趙氏不割,而邯鄲復歸。齊人攻燕,殺子之,破故國,燕不割,而燕國復歸。燕、趙之所以國全兵勁,而地不并乎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宋、中山數伐數割,而隨以亡。臣以爲燕、趙可法,而宋、中山可无爲也。夫秦貪戾之國而无親,蠶食魏,盡晉國,戰勝睾子,割八縣,地未畢入而兵復出矣。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地,此非但攻梁也,且劫王以多割也,王必勿聽也。今王循楚、趙而講,楚、趙怒而與王爭事秦,秦必受之。秦挾楚、趙之兵以復攻,則國救亡不可得也已。願王之必无講也。王若欲講,必少割而有質;不然必欺。」是臣之所聞於魏也,願君之以是慮事也。

『周書曰:「維命不于常。」此言幸之不可數也。夫戰勝睾子,而割八縣,此非兵力之精,非計之工也,天幸爲多矣。今又走芒卯,入北地,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爲常也。知者不然。

『臣聞魏氏悉其百縣勝兵,以止戍大梁,臣以爲不下卅萬。以卅萬之眾,守十仞之城,臣以爲雖湯、武復生,弗易攻也。夫輕信楚、趙之兵,陵十仞之城,戴卅萬之眾,而志必舉之,臣以爲自天下之始分以至于今,未嘗有之也。攻而不能拔,秦兵必罷,陰必亡,則前功必棄矣。今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願之及楚、趙之兵未任於大梁也,亟以少割收。魏方疑,而得以少割爲和,必欲之,則君得所欲矣。楚、趙怒於魏之先己講也,必爭事秦。從是以散,而君後擇焉。且君之嘗割晉國取地也,何必以兵哉?夫兵不用,而魏效絳、安邑,又爲陰啟兩機,盡故宋,衛效尤憚。秦兵已令,而君制之,何求而不得?何爲而不成?臣願君之熟計而无行危也。』

穰侯曰:『善。』乃罷梁圍。

秦敗魏於華魏王且入朝於秦

秦敗魏於華,魏王且入朝於秦。周訢謂王曰:『宋人有學者,三年反而名其母。其母曰:「子學三年,反而名我者,何也?」其子曰:「吾所賢者,无過堯、舜,堯、舜名。吾所大者,无大天地,天地名。今母賢不過堯、舜,母大不過天地,是以名母也。」其母曰:「子之於學者,將盡行之乎?願子之有以易名母也。子之於學也,將有所不行乎?願子之且以名母爲後也。」今王之事秦,尚有可以易入朝者乎?願王之有以易之,而以入朝爲後。』魏王曰:『子患寡人入而不出邪?許綰爲我祝曰:「入而不出,請殉寡人以頭。」』周訢對曰:『如臣之賤也,今人有謂臣曰,入不測之淵而必出,不出,請以一鼠首爲女殉者,臣必不爲也。今秦不可知之國也,猶不測之淵也;而許綰之首,猶鼠首也。內王於不可知之秦,而殉王以鼠首,臣竊爲王不取也。且无梁孰與无河內急?』王曰:『梁急。』『无梁孰與无身急?』王曰:『身急。』曰:『以三者,身,上也;河內,其下也。秦未索其下,而王效其上,可乎?』

王尚未聽也。支期曰:『王視楚王。楚王入秦,王以三乘先之;楚王不入,楚、魏爲一,尚足以捍秦。』王乃止。王謂支期曰:『吾始已諾於應侯矣,今不行者欺之矣。』支期曰:『王勿憂也。臣使長信侯請无內王,王待臣也。』

支期說於長信侯曰:『王命召相國。』長信侯曰:『王何以臣爲?』支期曰:『臣不知也,王急召君。』長信侯曰:『吾內王於秦者,寧以爲秦邪?吾以爲魏也。』支期曰:『君无爲魏計,君其自爲計。且安死乎?安生乎?安窮乎?安貴乎?君其先自爲計,後爲魏計。』長信侯曰:『樓公將入矣,臣今從。』支期曰:『王急召君,君不行,血濺君襟矣!』

長信侯行,支期隨其後。且見王,支期先入謂王曰:『偽病者乎而見之,臣已恐之矣。』長信侯入見王,王曰:『病甚奈何!吾始已諾於應侯矣,意雖道死,行乎?』長信侯曰:『王毋行矣!臣能得之於應侯,願王无憂。』

華軍之戰

華軍之戰,魏不勝秦。明年,將使段干崇割地而講。

孫臣謂魏王曰:『魏不以敗之上割,可謂善用不勝矣;而秦不以勝之上割,可謂不能用勝矣。今處期年乃欲割,是羣臣之私而王不知也。且夫欲璽者,段干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受璽。夫欲璽者制地,而欲地者制璽,其勢必无魏矣。且夫姦臣固皆欲以地事秦。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今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无窮,是薪火之說也。』

魏王曰:『善。雖然,吾已許秦矣,不可以革也。』對曰:『王獨不見夫博者之用梟邪?欲食則食,欲握則握。今君劫於羣臣而許秦,因曰不可革,何用智之不若梟也?』魏王曰:『善。』乃案其行。

齊欲伐魏

齊欲伐魏,魏使人謂淳于髡曰:『齊欲伐魏,能解魏患,唯先生也。敝邑有寶璧二雙,文馬二駟,請致之先生。』淳于髡曰:『諾。』入說齊王曰:『楚,齊之仇敵也;魏,齊之與國也。夫伐與國,使仇敵制其餘敝,名醜而實危,爲王弗取也。』齊王曰:『善。』乃不伐魏。

客謂齊王曰:『淳于髡言不伐魏者,受魏之璧、馬也。』王以謂淳于髡曰:『聞先生受魏之璧、馬,有諸?』曰:『有之。』『然則先生之爲寡人計之何如?』淳于髡曰:『伐魏之事不便,魏雖刺髡,於王何益?若誠不便,魏雖封髡,於王何損?且夫王无伐與國之誹,魏无見亡之危,百姓无被兵之患,髡有璧、馬之寶,於王何傷乎?』

秦將伐魏

秦將伐魏。魏王聞之,夜見孟嘗君,告之曰:『秦且攻魏,子爲寡人謀,奈何?』孟嘗君曰:『有諸侯之救,則國可存也。』王曰:『寡人願子之行也。』重爲之約車百乘。

孟嘗君之趙,謂趙王曰:『文願借兵以救魏。』趙王曰:『寡人不能。』孟嘗君曰:『夫敢借兵者,以忠王也。』王曰:『可得聞乎?』孟嘗君曰:『夫趙之兵,非能彊於魏之兵;魏之兵,非能弱於趙也。然而趙之地不歲危,而民不歲死;而魏之地歲危,而民歲死者,何也?以其西爲趙蔽也。今趙不救魏,魏歃盟於秦,是趙與強秦爲界也,地亦且歲危,民亦且歲死矣。此文之所以忠於大王也。』趙王許諾,爲起兵十萬,車三百乘。

又北見燕王曰:『先日公子常約兩王之交矣。今秦且攻魏,願大王之救之。』燕王曰:『吾歲不熟二年矣,今又行數千里而以助魏,且奈何?』田文曰:『夫行數千里而救人者,此國之利也。今魏王出國門而望見軍,雖欲行數千里而助人,可得乎?』燕王尚未許也。田文曰:『臣效便計於王,王不用臣之忠計,文請行矣。恐天下之將有大變也。』王曰:『大變可得聞乎?』曰:『秦攻魏未能克之也,而臺已燔,游已奪矣。而燕不救魏,魏王折節割地,以國之半與秦,秦必去矣。秦已去魏,魏王悉韓、魏之兵,又西借秦兵,以因趙之眾,以四國攻燕,王且何利?利行數千里而助人乎?利出燕南門而望見軍乎?則道里近而輸又易矣,王何利?』燕王曰:『子行矣,寡人聽子。』乃爲之起兵八萬,車二百乘,以從田文。

魏王大說,曰:『君得燕、趙之兵甚眾且亟矣。』秦王大恐,割地請講於魏。因歸燕、趙之兵,而封田文。

魏將與秦攻韓

魏將與秦攻韓,朱己謂魏王曰:

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而无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積德也。故太后母也,而以憂死;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无罪,而再奪之國。此於其親戚兄弟若此,而又況於仇讎之敵國也。今大王與秦伐韓而益近秦,臣甚或之,而王弗識也,則不明矣。羣臣知之,而莫以此諫,則不忠矣。

今夫韓氏以一女子承一弱主,內有大亂,外安能支強秦、魏之兵,王以爲不破乎?韓亡,秦盡有鄭地,與大梁鄰,王以爲安乎?王欲得故地,而今負強秦之禍也,王以爲利乎?

秦非无事之國也,韓亡之後,必且便事;便事,必就易與利;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是何也?夫越山踰河,絕韓之上黨而攻強趙,則是復閼與之事也,秦必不爲也。若道河內,倍鄴、朝謌,絕漳、滏之水,而以與趙兵決勝於邯鄲之郊,是受智伯之禍也,秦又不敢。伐楚,道涉而谷行三十里,而攻危隘之塞,所行者甚遠,而所攻者甚難,秦又弗爲也。若道河外,背大梁,而右上蔡、召陵,以與楚兵決於陳郊,秦又不敢也。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又不攻衛與齊矣。

【吳師道註】

《史》作『秦固有懷、茅』。固、故通。《正義》云:『懐州武陟县西故懐城』。《括地志》云『懐州獲嘉縣東北有茅亭』,即蘇忿生邑攅茅。

【吳師道註】

見《秦策》。

【吳師道註】

《史》『城、垝津』。《索隱》引《䇿》云『刑丘、安城』。今本无『安』字,恐『之』字即『安』訛也。《史》此段後有『安城』字。《正義》云:『在鄭州原武縣東南。』

【吳師道註】

垝津,《索隱》云:『在河北。垝,九毀反。』《正義》引杜預以爲汲郡城南延津。愚按安釐王十一年𥘿拔我廪丘或作『邢丘』、『郪丘』。餘无見,蓋地皆懷界也。

【吳師道註】

《索隱》云:『共、汲,皆縣名,屬河內。』共,居庸反。又見下。劉辰翁以爲共、汲河者,謬。

【鮑彪註】

《秦紀・註》:河內卷有垣雍城。

【吳師道註】

《正義》引《括》云:『垣雍故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雍,於用反。

【鮑彪註】

屬滎陽,《書・註》在敖倉東南。

【吳師道註】

《史》作『熒』,一本同。

【吳師道註】

《正義》云:言韓亡後,秦有鄭地,得垣雍城,從澤決灌,歷雍灌大梁也。《大事記》云,始皇滅魏,果用此策。

【鮑彪註】

安陵,魏之不欲攻韓者,與羣臣異,故惡之。

【鮑彪註】

許,言聽之。久,言秦之先自惡之。

【吳師道註】

《史》作『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大事記》引《策》文,則以《策》爲明順。『許』,《史》作『誅』。《正義》引《括地志》云,安陵在鄢陵縣西北。詳見前。《大事記》:『按《策》:安陵君曰:吾先君成侯受詔襄王,以守此地。蓋安陵,趙襄子所封,其後遠別爲十國,附庸於魏,今魏反令使者惡之於秦。』

【鮑彪註】

髙陵,屬琅邪。此二縣安陵封地,以與昆陽、葉陽鄰,故秦久惡安陵。

【吳師道註】

髙陵屬亰兆,與下文地不相近。《史》无『髙陵』字,《策》或誤也。《註》尤非。《正義》云:『葉陽,今許州葉縣。昆陽故城在葉縣北。舞陽故城在葉縣東。此時葉陽、昆陽屬秦,舞陽屬魏。』《大事記》:『葉陽今屬汝州。』

【黃丕烈札記】

《史記》『舞』作『武』。

【鮑彪註】

《周紀・註》:南國,江、漢之間,又曰南陽也。今詳此時屬韓。

【吳師道註】

《正義》云:『南國,今許州許昌縣南西許昌故城,此時屬韓,在魏之南,故言「南國」。』《大事記》:『安陵在鄢陵縣西北,則去許、汝不遠矣。』愚按韓公云:繞舞陽、葉、襄城,其地皆壤界也,故曰『南國』。

【吳師道註】}

且夫憎韓不受安陵氏可也,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異日者,秦乃在河西,晉國之去梁也,千里有餘,河山以蘭之,有周、韓而間之。從林軍以至于今,秦十攻魏,五入國中,邊城盡拔。文臺墮,垂都焚,林木伐,麋鹿盡,而國繼以圍。又長驅梁北,東至陶、衛之郊,北至乎闞,所亡乎秦者,山北、河外、河內,大縣數百,名都數十。秦乃在河西,晉國之去大梁也尚千里,而禍若是矣。又況於使秦无韓而有鄭地,无河山以蘭之,无周、韓以間之,去大梁百里,禍必百此矣。

異日者,從之不成矣,楚、魏疑而韓不可得而約也。今韓受兵三年矣,秦撓之以講,韓知亡,猶弗聽,投質於趙,而請爲天下鴈行頓刃。以臣之觀之,則楚、趙必與之攻矣。此何也?則皆知秦之无窮也,非盡亡天下之兵,而臣海內之民,必不休矣。是故臣願以從事乎王,王速受楚、趙之約,而挾韓、魏之質,以存韓爲務,因求故地於韓,韓必效之。如此則士民不勞而故地得,其功多於與秦共伐韓,然而无與強秦鄰之禍。

夫存韓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大時已。通韓之上黨於共、莫,使道已通,因而關之,出入者賦之,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共有其賦,足以富國,韓必德魏、愛魏、重魏、畏魏,韓必不敢反魏。韓是魏之縣也。魏得韓以爲縣,則衛、大梁、河外必安矣。今不存韓,則二周必危,安陵必易。楚、趙楚大破,衛、齊甚畏,天下之西鄉而馳秦,入朝爲臣之日不久。』

葉陽君約魏

葉陽君約魏,魏王將封其子,謂魏王曰:『王嘗身濟漳,朝邯鄲,抱葛、薜、陰、成以爲趙養邑,而趙无爲王有也。王能又封其子問陽姑衣乎?臣爲王不取也。』魏王乃止。

秦使趙攻魏

秦使趙攻魏,魏謂趙王曰:『攻魏者,亡趙之始也。昔者,晉人欲亡虞而伐虢,伐虢者,亡虞之始也。故荀息以馬與璧假道於虞,宮之奇諫而不聽,卒假晉道。晉人伐虢,反而取虞。故春秋書之,以罪虞公。今國莫強於趙,而并齊、秦,王賢而有聲者相之,所以爲腹心之疾者,趙也。魏者,趙之虢也;趙者,魏之虞也。聽秦而攻魏者,虞之爲也。願王之熟計之也。』

魏太子在楚

魏太子在楚,謂樓子於鄢陵曰:『公必且待齊、楚之合也,以救皮氏。今齊、楚之理,必不合矣。彼翟子之所惡於國者,无公矣。其人皆欲合齊、秦外楚以輕公,公必謂齊王曰:「魏之受兵,非秦實首伐之也,楚惡魏之事王也,故勸秦攻魏。」齊王故欲伐楚,而又怒其不己善也,必令魏以地聽秦而爲和。以張子之強,有秦、韓之重,齊王惡之,而魏王不敢據也。今以齊、秦之重,外楚以輕公,臣爲公患之。鈞之出地,以爲和於秦也,豈若由楚乎?秦疾攻楚,楚還兵,魏王必懼,公因寄汾北以予秦而爲和,合親以孤齊,秦、楚重公,公必爲相矣。臣意秦王與樗里疾之欲之也,臣請爲公說之。』

乃請樗里子曰:『攻皮氏,此王之首事也,而不能拔,天下且以此輕秦。且有皮氏,於以攻韓、魏,利也。』樗里子曰:『吾已合魏矣,无所用之。』對曰:『臣願以鄙心意公,公无以爲罪。有皮氏,國之大利也,而以與魏,公終自以爲不能守也,故以與魏。今公之力有餘守之,何故而弗有也?』樗里子曰:『奈何?』曰:『魏王之所恃者,齊、楚也;所用者,樓鼻、翟強也。今齊王謂魏王曰:「欲講攻於齊王兵之辭也,是弗救矣。」楚王怒於魏之不用樓子,而使翟強爲和也,怨顏已絕之矣。魏王之懼也見亡,翟強欲合齊、秦外楚,以輕樓鼻;樓鼻欲合秦、楚外齊,以輕翟強。公不如按魏之和,使人謂樓子曰:「子能以汾北與我乎?請合於楚外齊,以重公也,此吾事也。」樓子與楚王必疾矣。又謂翟子:「子能以汾北與我乎?必爲合於齊外於楚,以重公也。」翟強與齊王必疾矣。是公外得齊、楚以爲用,內得樓鼻、翟強以爲佐,何故不能有地於河東乎?』

斠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