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经 · 忠諫章第十五目录

忠諫章第十五

忠臣之事君也,莫先於諫,下能言之,上能聽之,則王道光矣。諫於未形者,上也;諫於已彰者,次也;諫于既行者,下也。違而不諫,則非忠臣。夫諫,始於順辭,中於抗義,終於死節,以成君休,以寧社稷。《書》云:「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