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也篇三·中人以上章
叔器問:「中人上下是資質否?」曰:「且不粧定恁地。或是他工夫如此,或是他資質如此。聖人只說『中人以上、中人以下』時,便都包得在裏面了。聖人說中人以下,不可將那高遠底說與他,怕他時下無討頭處。若是就他地位說時,理會得一件,便是一件,庶幾漸漸長進,一日強似一日,一年強似一年。不知不覺,便也解到高遠處。」義剛
問:「聖人教人,不問智愚高下,未有不先之淺近,而後及其高深。今中人以上之資,遽以上焉者語之,何也?」曰:「他本有這資質,又須有這工夫,故聖人方以上者語之。今人既無這資質,又無這工夫,所以日趨於下流。」宇
正淳問:「『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是使之下學而未可語以上達否?」曰:「如此,則下學、上達分而為二事矣。況上達亦如何說得與他!須是待他自達。此章只是說智識未理會得此義理者,語之無益爾。」必大
行夫問此章。曰:「理只是一致。譬之水,也有把與人少者,有把與人多者。隨其質之高下而告之,非謂理有二致也。」時舉
或問此一段。曰:「正如告顏淵以『克己復禮』,告仲弓以『持敬行恕』,告司馬牛以言之訒。蓋清明剛健者自是一樣,恭默和順者自是一樣,有病痛者自是一樣,皆因其所及而語之也。」僩
問:「謝氏既以分言,又以操術言,豈非謂貴賤異等,執業不同,故居下者不可語之以向上者之事否?」曰:「也只是論學術所至之淺深而已。」必大。集義
問:「明道曰:『上智高遠之事,非中人以下所可告,蓋踰涯分也。』橫渠曰云云。此說得之呂監廟所編,其說似正,不知載在何集錄。第二十章凡六說。伊川兩說。橫渠說在外。伊川第二說曰:『「中人以上,中人以下」,皆謂才也。』第一說與尹氏之說同此意。謂之才者,以為稟受然爾。楊氏亦曰:『有中人上下者,氣稟異也。』此三說皆以其上中下為係所稟受。范氏則曰:『由學與不學故也。』謝氏亦曰:『特語其操術淺深,非不移之品。』此二說,又以其上、中、下為係於學術。五說正相反。據本文,只大綱論上中下,初未嘗推原其所以然也。若推原其所以然,則二者皆有之。或以其稟受不同,或以其學術有異,不可偏舉。」曰:「伊川第二說,已具二者之意矣。」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