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篇·苟有用我章 立之說『苟有用我者』一章。曰:「聖人為政,一年之間,想見以前不好底事都革得盡。到三年,便財足兵強,教行民服。」時舉 「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聖人做時,須一切將許多不好底撤換了,方做自家底。所以伊川云,紀綱布置,必三年方可有成也。賀孫 ← 子路篇·子適衛章子路篇·善人為邦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