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 · 離婁下·可以取章目录

離婁下·可以取章

「可以取,可以無取」,是先見得可以取,後來卻見得可以無取,如此而取之,則傷廉矣。蓋後來見者較是故也。「與、死」,亦然。閎祖

正卿問:「『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亦是二聯之義?」曰:「看來『可以取』,是其初略見得如此;『可以無取』,是子細審察見得如此,如夫子言『再思』一般。下二聯放此,庶幾不礙。不然,則不取卻是過厚,而不與、不死,卻是過薄也。」壯祖

「可以取,可以無取」,此段正與孔子曰「再斯可矣」相似。凡事初看尚未定,再察則已審矣,便用決斷始得。若更加之思焉,則私意起,而非義理之本然。僩

「可以取,可以無取」云云。夫取為傷廉,固也。若與者本惠,死者本勇,而乃云「傷惠、傷勇」者,謂其過予與無益之死耳。且學者知所當予而不至於吝嗇,知所當死而不至於偷生,則幾矣。人傑

孟子言:「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他主意只在「取傷廉」上,且將那「與傷惠」來相對說。其實與之過厚些子,不害其為厚;若纔過取,便傷廉,便是不好。過與,畢竟當時是好意思;與了再看之。方見得傷惠,與傷廉不同。所以子華使於齊,「冉子與之粟五秉」,聖人雖說他不是,然亦不大故責他。只是纔過取,便深惡之,如冉求為之聚歛而欲攻之,是也。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