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下·任人有問屋廬子章 「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如古者國有荒凶,則殺禮而多昏。周禮荒政十二條中,亦有此法。蓋貧窮不能備親迎之禮,法許如此。僩 ← 告子上·五穀種之美者章告子下·曹交問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