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 · 同安主簿目录

同安主簿

主簿就職內大有事,縣中許多簿書皆當管。某向為同安簿,許多賦稅出入之簿,逐日點對僉押,以免吏人作弊。時某人為泉倅,簿書皆過其目。後歸鄉與說及,亦懵不知。他是極子細官人,是時亦只恁呈過。賀孫

因說「慢令致期謂之賊」,曰:「昔在同安作簿時,每點追稅,必先期曉示。只以一幅紙截作三片,作小榜遍貼云,本廳取幾日點追甚鄉分稅,仰人戶鄉司主人頭知委。只如此,到限日近時,納者紛紛。然此只是一箇信而已。如或違限遭點,定斷不恕,所以人怕。」時舉

初任同安主簿,縣牒委補試。喚吏人問例。云:「預榜曉示,令其具檢頗多。」即諭以不要如此,只用一幅紙寫數榜,但云縣學某月某日補試,各請知悉。臨期吏覆云:「例當展日。」又諭以「斷不展日」!過

問:「奏狀還借用縣印否?」曰:「豈惟縣印?縣尉印亦可借。蓋是專達與給納官司及有兵刑處,朝廷皆給印。今之官司合用印處,緣兵火散失,多用舊印。要去朝廷請印,又須要錢,所以官司且只苟簡過了。某在同安作簿,去州請印。當時有箇指揮使,并一道家印,緣胥吏得錢方給。某戲謂,要做箇軍員與道士,亦不能得!又見崇安縣丞用淮西漕使印。」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