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志 · 博物志 卷四目录

博物志 卷四

物性

九竅者,胎化;八竅者,卵生。龜鱉皆此類,咸卵生影伏。白鷁,雄雌相視則孕。或曰雄鳴上風,則雌孕。

兔舐毫望月而孕,口中吐子。舊有此說,余自所未見也。大腰無雄,龜鼉類也。無雄與蛇通氣則孕。細腰無雌,蜂類也。無雌則負別蟲於空木中,七日而化,蓋取桑蠶,即阜螽子,咒而成子。《詩》云:「螟蛉有子,蜾蠃負之」是也。

蠶三化,先孕而後交,不交者亦產子。子後為蠶,皆無眉目,易傷,收採亦薄。

鳥雌雄不可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二足而翼,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

鵲巢門戶背太歲,向太乙,智也。

鸐雉長毛,雨雪,惜其尾,棲高樹杪,不敢下食,往往餓死。聞魏景初中時人所說。

鸛,水鳥也。伏卵時則不鳴。卵冷,取礬石。用繞卵,以時助燥氣。

山雞有美毛,自愛其色,終日映水,目眩則溺死。龜三千歲游於蓮葉,巢於卷耳之上。

屠龜,解其肌肉,唯腸連其頭,而經日不死,猶能齧物。

鳥往食之,則為所得。漁者或以取鳥,遇神蛇復續。蠐螬以背行,快於用足。

《周官》云:「貉不渡汶水,鴝鵒不渡濟水,魯國無瞿鵒來巢。」記異也。

橘渡江北化為枳,今之江東甚有枳橘。

百足,一名馬蚿,中斷成兩段,各行而去。

物理

凡月暈,隨灰畫之,隨所畫而闕。

麒麟鬥而日蝕,鯨魚死而彗星出,嬰兒號而母乳出,蠶咡絲而商弦絕。

《莊子》云:地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蛇。積艾草三年後燒,津液下流成鉛錫。已試有驗。

煎麻油,水氣盡,無煙,不復沸則還冷,可以手攪之。得水,則焰起,散卒不滅。此亦試之,有驗。

庭州灞水,以金銀鐵器盛之皆漏,唯瓠葉則不漏。

龍肉以醢漬之,則文章生。

積油滿萬石,則自然生火。武帝泰始中,武庫火,積油所致也。

物類

燒鉛錫成胡粉,猶類也;燒丹朱成水銀,則不類。物同類異用者。

石魏文帝所記諸物相似亂真者:碔砆怪石以美玉;蛇床亂蘼蕪;薺苨亂人參;杜衡亂細辛;雄黃似石流黃;扁魚相亂,以有大小相異;敵木亂門冬;百部似門冬;房葵似狼毒;鉤吻草與荇華相似。拔楔與草薢相似,一名狗眷。

藥物

烏頭,天維,附子,一物,春秋冬夏採,各異也。

遠志苗曰小草,根曰遠志。

芎窮苗曰江蘺,根曰芎藭。

菊有二種,苗花如一,唯味小異,苦者不中食。

野葛食之殺人,家葛種之三年不收,後旅生亦不可食。

《神仙傳》云:松柏脂入地千年化為茯苓,茯苓化為琥珀。

琥珀一名江珠。今泰山出茯苓而無琥珀,益州永昌出琥珀而無茯苓。或云燒蜂巢所作。未詳此二說。

地黃,藍首,斷心,分根復種,皆生。女蘿寄生兔絲,兔絲寄生木上,生根不著地。槿花朝生夕死。

藥論

《神農經》曰:上藥養命,謂五石之練形,六芝之延年也;中藥養性,合歡蠲忿,萱草忘憂;下藥治病,謂大黃除實,當歸止痛。夫命之所以延,性之所以利,病之所以止,當其藥應以病也。違其藥,失其應,即怨天尤人,說鬼神矣。

《神農經》曰:藥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殺人,凡六物焉。

《神農經》曰:藥種有五毒,一曰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豆,霍汁解之;三曰黎盧,湯解之;四曰天雄,鳥頭大豆解之;五曰班貓,戎鹽解之。毒菜害小兒,乳汗解,多食飲二升。

食忌

人啖豆三年,則身重,行止難。

啖榆則眠,不欲覺。

啖麥稼,令人有力健行。

飲羹茶,令人少眠。

人常食小豆,令人肌肥粗燥。

食燕麥,令人骨節斷解。

人食燕肉,不可入水,為蛟龍所吞。

人食冬葵,為狗所嚙,瘡不差,或致死。

馬食穀,則足重不能行。

雁食慄,則翼重不能飛。

藥術

胡粉,白石灰等,以水和之,塗鬢鬚,不白。塗訖,著油單裹,今溫暖,候欲燥未燥間洗之;湯則不得著晚,晚則多折。

用暖湯洗訖,澤塗之。欲染,當熱洗,鬢鬚有膩不著藥,臨染時亦當拭鬚燥溫之。

陳葵子微火炒,令爆吒,散著熟地,遍蹋之,朝種暮生,遠不過經宿耳。

陳葵子秋種覆蓋,令經冬不死,春有子也。燒馬蹄,羊角成灰,春夏散著濕地,生羅勒。

蟹漆相合,成為神仙藥服食方云。

戲術

削冰令圓,舉以向日,以艾於後承其影則得火。

取火法,如用珠取火,多有說者,此未試。

《神農本草》云:雞卵可作琥珀。其法,取伏卵毈黃白渾雜者,煮及尚軟,隨意刻作物件,以苦酒漬數宿。既堅,內著粉中。佳者乃亂真矣。此世所恒用,作無不成者。

燒白石作白灰既訖,積著地,經日都冷,遇雨及水澆,即更燃,煙焰起。

五月五日埋蜻蜓頭於西向戶下,埋至三日不蝕,則化成青真珠。又云,埋於正中門。

蜥蜴或名蝘蜒,以器養之,食以朱砂,體盡赤。所食滿七斤,治搗萬杵,點女人肢體,終身不滅,唯房室事則滅,故號守宮。傳云,東方朔奏漢武帝試之,有驗。

取鱉,挫令如棋子大,搗赤莧汁和合厚,以茅苞,五六月中作,投地中,經旬,臠臠盡成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