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志 · 博物志 卷六目录

博物志 卷六

人名考

昔彼高陽,是生伯鯀,職典水土,取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殷三仁:微子,箕子,比干。

文王四友:南宮括,散宜生,閎天,太顛。

仲尼四友:顏淵,子貢,子路,子張。

曹參字敬伯。

蔡伯喈母,袁公妹,曜卿姑也。

古之善射者甘蠅,蠅之弟子曰飛衛。

平原管輅善卜筮,解鳥語。

蔡邕有書萬卷,漢末年載數車與王粲。粲亡後,相國掾魏諷謀反,粲子與焉。既被誅,邕所與粲書悉入粲族子葉,字長緒,即正宗父,正宗即輔嗣兄也。初,粲與族兄凱避地荊州,依劉表。表有女。表愛粲才,欲以妻之,嫌其形陋,乃謂之曰:「君才過人而體陋,非女婿才也。」凱有風貌,乃妻凱,生葉,即女所生。

太丘長陳寔,寔子鴻臚卿紀,紀子司空群,群子泰。四世於漢魏二朝有重名,而其德漸少減,故時人為其語曰:「公慙卿,卿慙長。」

文籍考

聖人制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鄭玄注《毛詩》曰箋,不解此意,或云毛公嘗為北海郡守,玄是此郡人,故以為敬。

何休注《公羊傳》,云「何氏學」。又不能解者。或答云:「休謙詞。受學於師,乃宣此義,不出於已。」此言為允。

太古書今見存有《神農經》,《山海經》。或云大禹作《周易》。蔡邕云《禮記。月令》,周公作。

《謚法》,《司馬法》,周公所作。

余友下邳陳德龍謂餘言曰:「《靈光殿賦》傳為宜城王子山所作。子山嘗之泰山,從鮑子真學算,過魯國,見都殿賦之。還歸本州,溺死湘水,時年二十餘也。」

地理考

周自后稷至於文武,皆都關中,號為宗周。秦為阿房殿,在長安西南二十里,殿東西千步,南北三百步,上可以坐萬人,庭中受十萬人。二世為趙高所殺於宜春宮,在杜城南三里,葬於旁。

周時德澤盛,蒿大以為宮柱,名曰蒿宮。

姜嫄祠在雍城,長安西南三十里。

盜跖冢在太陽縣西。

趙鞅冢在臨水縣西。

始皇陵在驪山之北,高數十丈,周迴六七里,今在陰盤縣界北。陵雖高大,不足以銷六十萬人積年之功,其功力或隱不見,如驪山水泉本北流,障使東西流;又此土無石,於渭北諸山運取大石,故歌曰:「運石甘泉口,渭水為不流。千人唱,萬人鉤,今陵餘石大如覆土屋。」其餘功力皆如此類。

舊洛陽字作水邊各,火行也,忌水,故去水而加佳。又魏於行次為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復去佳加水,變雒為洛焉。

洞庭君山,帝之二女居之,曰湘夫人。又《荊州圖經》曰,湘君所遊,故曰君山。

《南荊賦》,江陵有臺甚大而有一柱,眾木皆拱之。

典禮考

三讓:一曰禮辭,二曰固辭,三曰終辭。

漢承秦,群臣上書,皆曰「昧死言。」

王葬盜位,慕古法,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

肉刑,明王之制,荀卿每論之。至漢文帝,感太倉公女之言而廢之。班固著論宜復。迄漢末魏初,陳紀又論宜申古制,孔融亦云可復,欲申之。鐘繇,王朗不同,遂寢。夏侯玄,李勝,曹義,丁謐建私議,各有彼此,多雲時未可復,故遂寢焉。

上公備物九錫:一,大輅各一,玄牡二駟;二,袞冕之服,赤舄副之;三,軒懸之樂,六佾之舞;四,朱戶以居;五,納陛以登;六,虎賁之士三百人;七,鐵鉞各一;八,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玈矢千;九,秬鬯一,鹵珪瓚副之。

樂考

漢末喪亂,無金石之樂。魏武帝至漢中,得杜夔舊法,始復設軒懸鐘磬,至於今用之,依夔也。

服飾考

漢末喪亂,絕無玉佩,始復作之。今之玉佩,受於王粲。

古者男子皆絲衣,有故乃素服。又有冠無幘,故雖凶事皆著冠也。

漢中興,士人皆冠葛巾。建安中,魏武帝造白帢,於是遂廢,唯二學書生猶著也。

器名考

寶劍名純鉤,湛盧,豪曾,魚腸,巨闕五劍,皆歐冶子所作。龍泉,太阿,工市三劍,皆楚王所問者。

風胡子因吳請干將,歐冶子作。干將,陽龍文;莫邪,陰漫理。此二劍,吳王使干將作;莫邪,干將妻作也(夫妻甚喜作劍也).

赤刀周之寶器也。

物名考

古駿馬有飛兔,腰褭。

周穆王八駿:赤驥,飛黃,白蟻,華騮,騄耳,騧騟,渠黃,盜驪。

唐公有驌驦.

項羽有騅。

周穆王有犬名毛白。

晉靈公有畜犬名獒。

韓國有黑犬名盧。

宋有駿犬曰。

犬四尺為獒。

張騫使西域還,乃得胡桃種。徐州人謂塵土為蓬塊,吳人謂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