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庄相法 · 二十二、小五极何以分明?目录

二十二、小五极何以分明?

凡五小者,一小头,二小身,三小手,四小足,五小面。此乃五件一身,还要五官六府为主,此乃身体五小也,非五官五小也。若五官俱小,为五极,乃下贱之相也。凡五小声大,五官三停六府为配为妙,如有一件不能配,即不好也。五极乃额耳鼻目口是也,即五星金木水火土。书云:五小身头共四肢,其言耳鼻口目眉,莫是五官俱得小,一生下贱是痴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