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論書二·《十七帖》疏證
十七帖初刻於澄清堂,其本未見。宋以後彙刻本,單行本,有釋文本,唐臨本,所見不下十餘種,大都入多尖鋒,出多挫鋒,轉折僵削,俗工射利所為也。碧溪上人以余刪擬《書譜》已刻成,欲寫刻《十七帖》,以道吳郡之源,其意甚盛,故為作是卷。梁武帝稱右軍字勢雄強,若龍跳天門,虎臥鳳閣。唐文皇稱右軍點曳之工,裁成之妙,勢似奇而反正,意若斷而還連。余遠追微旨,結體則據棗本《閣帖》,用筆則依秘閣《黃庭》,文房《畫讚》,而參以劉宋《爨龍顏》,東魏《張猛龍》兩碑,以不失作草如真之遺意。為自來臨寫《十七帖》家,開一生面。以俟異日,或得澄清堂本,證其得失。各本帖或多或少,前後編次及釋文,亦互異,又句讀多不可離。余故據史傳,按文論世,為之移並,隨手作行,不拘成式,而別以真書釋而疏之如左。
十七日先書,郗司馬未去,即日得足下書,為慰,先書以具,示復數字。
全帖前人皆以為與益州刺史周撫道和者,有閣本《周益州送邛竹杖》帖可證。以帖首二字為名。郗司馬,名曇,字重熙,鑒字道徽之子。右軍妻之仲弟,大令前妻之父。永和一年,會稽王以撫軍大將軍輔政,引為司馬。道徽嘗過王敦,留姑孰,撫時為敦從事中郎,是宜與郗氏有舊。然重熙未嘗膺梁益之命,或遣信而附書也。
計與足下別廿六年,於今雖時書問,不解渴懷。省足下先後二書,但增歎慨。頃積雪凝寒,五十年中所無。想頃如常。冀來夏秋間,或復得足下問耳。比者悠悠,如何可言。
右軍為敦從子,至承器賞。撫以府寮為私人,故與右軍特厚。太寧二年,敦為逆,撫以二千人從。敦敗,撫逃入西陽蠻中。是年十月,詔原敦黨撫自歸扉下。時右軍為秘書郎,同在都。咸和初,司徒王導茂宏輔政,復引為從事中郎,旋出為江夏相,監沔北軍,鎮襄陽,歷守豫章,代毋丘奧監巴東軍,刺益州。計自太寧三年至永和五年,適廿六年。是年大將軍褚裒北伐敗績,「悠悠如何可言」,蓋指此。玩詞意,是久別得書而復者,當即附郗之先書,帖宜居前,以全帖名十七,故存其舊。
諸從並數有問,粗平安。唯修載在遠,音問不數,懸情。司州疾篤,不果西公私可恨。足下所云,皆盡事勢,吾無間然。諸問想足下別具,不復具。
撫王氏故吏,殆拳拳右軍諸從,故詳答之。右軍以永和四年,由江州刺史入為護軍將軍,在都城,故問數達也。修載名耆之,王廙世將之子,為鄱陽太守,故云在遠。司州名胡之,字修齡,修載之兄,皆右軍同祖弟。永和五年,石季龍死,朝議以修齡有聲譽,用為司州刺史,以綏集河洛,辭有疾,未行而卒。所云「皆盡事勢吾無間然」者,永和六年,以殷浩督揚、豫、徐、青、兗五州軍事,假節圖北伐,似撫來書亦不以此舉為然,與右軍有同心也。書定出其時,各本或有或無,他帖刻者,戲鴻本似出徐會稽,然最有行間法。
去夏得足下致邛竹杖,皆至。此士人多有尊老者,皆即分布,令知足下遠惠之至。
往在都,見諸葛顯,曾具問蜀中事,云成都城池門屋樓觀,皆是秦時司馬錯所修,為尔不?信具示,為欲廣異聞。
「顯」字,依草法定是「顯」,撿《蜀志》,顯父攀,攀父喬。喬,瑾次子也。瞻未生前,瑾命喬入蜀,為亮後。恪既族,攀仍後瑾,至顯乃與瞻孫京,同移河東。《華陽國志》云,平蜀之明年,移蜀大臣宗預、廖化、諸葛顯等於東。按中宗即位建康,右軍年已十五,時諸葛誕孫恢為會稽太守,顯或南依恢,故右軍得在都見之也。上距東移蓋五十二年。「令人」六字,本旁注,唐人臨入正文,從之。
知有漢時講堂在,是漢何帝時立此?知畫三皇、五帝以來備有,畫又精妙,甚可觀也。彼有能畫者不?能因摹取,當可得不?信具告。
「知有」至「此知」十五字,各本無,唐臨及《閣帖》有之,今依補。
彼鹽井火井皆有不?足下目見不?為欲廣異聞,具示。
朱處仁今所在,往得其書,信遂不取答。今因足下答其書,可令必達。
處仁當是龍驤將軍朱壽。《穆帝紀》所載,永和五年,與撫同擊范賁,平益州者也。《通鑑》或本誤作燾(燾乃西蠻校尉,別一人)。
以上五帖,當是一書,先謝遠惠,次雜問蜀事,末附致朱書,係由護軍出守會稽後作。
得足下旃罽胡桃藥二種,知足下至戎鹽乃要也,是服食所須,知足下謂頃服食,方回近之,未許吾此志。知我者希,此有成言,無緣見卿,以當一咲。
至,摯也。別帖屢言情至,此其省文,非至止之至,謂勤也。如迨其謂之,「遐不謂矣」之謂。索戎鹽,先致謝耳。方回,郗愔字,右軍妻之長弟,史稱其棲心絕穀,修黃老之術,與右軍及高士許詢遊東土,不樂參朝政,有邁世風。「頃服食」作「須」者,誤。「未許吾此志」,言方回雖近道,猶未能深信也。
吾服食久,猶為劣劣,大都比之年時為復可可,足下保愛為上,臨書但有惆悵。
連上,服食而申言之。
天鼠膏治耳聾有驗不?有驗者乃是要藥。
天鼠即今飛鼠,毛赤而尖,蒼白,似黑狐,蜀產也。以上三帖當是一書。
虞安吉者,昔與共事,常念之。今為殿中將軍。前過云:與足下中表,不以年老,甚欲與足下為下寮。意其資可得小郡。足下可思致之耶?所念,故遠及。
《墨藪》載安吉善書,別帖有虞義興適道此,或即其人,然史無可考。帖云「遠及」,當與撫也。
青李、來禽、櫻桃、日給滕,子皆囊盛為佳,函封多不生。
足下所疏,云此果佳,可為致子,當種之。此種彼胡桃皆生也。吾篤喜種果,今在田里,唯以此為事,故遠及。足下致此子者,大惠也。
上此,此「來禽」四果,下此,此會稽胡桃,即撫前所致者,故云彼以明之。前列果名,乃索其子,定是一帖。前人有謂此帖為與桓宣武者。宣武以永和三年滅蜀,右軍以十一年去官,帖云「今在田里」,是去官後語,宣武未再至蜀,何能與宣武邪?
旦夕都邑動靜清和,想足下使還,具時州將桓公告,慰情,企足下數使命也。謝無奕外住,數書問,無他。仁祖日往,言尋悲酸,如何可言。
撫以永和九年斬蕭敬文,「使還」指此,「具時州將」時是也。撫已由征虜安西進平西,言以此功,朝議當進為鎮征,極州將之榮也。入升平,果進鎮西,其卒也贈征西。桓公以永和十二年大敗姚襄於伊水,收復洛陽,修五陵。「告慰」者,言接其告欣慰也。情企數使,撫前助桓公平蜀,或欲引之北伐,有疏請也。仁祖,謝尚字,尚弟奕,字無奕。升平一年五月,尚卒,朝議以尚在北得人,故以奕代尚刺豫州,北伐慕容雋,明年卒於軍。「外住」指此。此升平一年書。
省別具,足下小大問為慰。多分張,念足下懸情,武昌諸子,亦多遠宦。足下兼懷,並數問不?老婦頃疾篤,救命,恒憂慮。餘粗平安。知足下情至。
陶侃士行以咸和四年平蘇峻後,由江陵移鎮巴陵,五年斬郭默,加督江州,復移鎮武昌,九年辭鎮歸國,登舟而卒。屬吏畫其像於武昌西門,故稱之。士行十七子,九子舊史有名,撫妹為士行子婦。老婦,右軍稱妻也。
省足下別疏,具彼土山川諸奇。揚雄《蜀都》,左太衝《三都》,殊為不備悉。彼故為多奇,益令其遊目意足也。可得果當告卿求迎,少人足耳。至時示意,遲此期,真以日為歲。想足下鎮彼土,未有動理耳。要欲及卿在彼,登汶領峨眉而旋,實不朽之盛事。但言此心,以馳於彼矣。
知彼清晏歲豐,又所出有無鄉,故是名處,且山川形勢乃尔,何可以不遊目?
知彼帖承上帖之意,定是一書。「所出有無」,言有他處所無,是當時語。「鄉」讀如「鄉」也,吾見於夫子之鄉,言蜀本古之名邦也。或以為無一鄉,或以為有異產,皆誤。
足下今年政七十耶?知體氣常佳,此大慶也。想復勤加頤養。吾年垂耳順,推之人理,得尔以為厚幸,但恐前路轉欲逼耳,以尔要欲一遊目汶領,非復常言。足下但當保護,以俟此期。勿謂虛言,得果此緣,一段奇事也。
右軍祖名「正」,故諱作「政」。撫以太寧二年自歸,至興寧三年卒於益州,歷四十三年。前在敦所,已洊歷顯職,史雖不言其壽數,大都七十餘矣。
吾有七兒一女,皆同生。婚娶以畢,唯一小者,尚未婚耳。過此一婚,便得至彼。今內外孫有十六人,足慰目前。足下情至委曲,故具示。
同生,一母也。「未婚之小者」乃大令。右軍孫楨之,外孫劉瑾,皆知名。此帖說欲遊蜀而尚未果之故,以堅其約,當是最後書。各本無,唯唐臨本有,從之。
以上十九帖,定與撫。
云譙周有孫□,高尚不出。今為所在,其人有以副此志不?令人依依,足下具示。
嚴君平、司馬相如、揚子雲皆有後不?
蜀人譙秀,周之孫也。李雄、李驤、李壽據蜀,三徵皆不應。「今為所」言蜀已內屬,「在」,察也,猶在帝左右之在,連下九字為句。「云譙周」下廿九字,十七帖本所無。「嚴君平」下十四字,閣本亦別為帖,唐臨本及大觀帖皆連為一,文義為優,從之。此帖定是永和三年,右軍為江州刺史時,聞宣武平蜀而致之者。留意人材,表章氣節,乃懷柔反側第一義,宣武薦秀卒不起,未必非此書啟之。撫欲炙之士,觀《虞安吉帖》,止敘弗論資,是未可與言此也。
以上一帖與宣武。
吾前東粗足作佳觀,吾為逸民之懷久矣,足下何以等復及此,似夢中語耶?無緣言面,為歎,書何能悉。
會稽在金陵東,南朝時所謂東郡、東土、東中,皆斥會稽。云「吾前」,是辭內史後語,「等」,待也,言同具逸民之志,何以遲遲不決。作方者誤復及此似夢中語,想右軍去官時,有書留之也。此帖當與方回。方回既姻親,又同志,故措辭直爽。《胡桃帖》「未許吾此志」之說,所由來也。此永和十一年書。
瞻近無緣省告,但有悲歎,足下小大悉平安也。云卿當來居此,喜遲不可言。想必果言,告有期耳。亦度卿當不居京,此既避,又節氣佳,是以欣卿來也。此信旨還具示問。
兩「告」字,各本俱作「苦」,傳模誤也。晉人言苦皆謂病,帖意殊不爾。此,此會稽。避,謂囂塵不及。「想必果言」為句,「告有期」屬其先告來期也。
知足下行至吳,念違離不可居,叔當西耶?遲知問。
方回以黃門侍郎出為吳郡守,固辭,乃改臨海。此右軍初聞吳郡命,喜其近東而致之書。叔謂重熙,「當西」謂其代荀羨為北中郎將鎮下邳也。以上三帖皆與方回。
龍保等平安也,謝之甚遲,見卿舅可耳,至為簡隔也。
今往絲布單衣財一端,示致意。
今往十二字,各本皆別,唯唐臨本合,良是從之。
胡母氏從妹平安,故在永興居,去此七十也。吾在官,諸理極差。頃比復,勿勿。來示云與其婢問,來信□不得也。
永興,今蕭山北,此會稽婢字絕句。
彼所須藥草可示,當致。
「須」,各本草法皆成「頃」筆駛所致耳。以上三帖,不得主名,大都其群從也。
道光十三年四月十七八九日,作於小倦遊閣。兩目似霧看花,而下筆如鷹鸇搏擊,饒有不草使轉從橫之意,但發波時有剩墨,以為憾耳。嘉慶二十二年在都下,為新建余鼎銕香作《述書》,一卷字大才當此書四之一,而雄肆有若方丈。余明經久返道山,《述書》不知流落何所。蓋二十年來作小正書唯此二種也。延平劍合,以告有緣。安吳包世臣自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