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
三正之名見于甘誓。蘇氏以為自舜以前必有以建子建丑為正者。其來尚矣。微子之命曰統承先王,修其禮物。則知𣏌用夏正,宋用殷正。若朝覲會同則用周之正朔。其于本國,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獨是晋為姬姓之國,而用夏正,則不可解。(三正之所以異者,疑古之分國各有所故公劉當夏后之世而一之日二之日已用建子為紀。晉之用寅其亦承唐人之舊典?舜典協時月正日,即協此不齊之時月。)杜預春秋後序曰,晋太康中汲縣人發其界內舊冢,得古書,皆簡編科斗文字。記晋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編年。今考春秋,僖公五年,晋侯殺其世子申生。經書春,而傳在上年之十二月。十年里克弒其君卓,經書正月,而傳在上年之十一月。十一年晋殺其大夫㔻鄭父,經書春而傳在上年之冬。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戰于韓,獲晋侯,經書十有一月壬戌,而傳則為九月壬戌。經傳之文或從夏正或從周正,所以錯互如此。(羅泌以為傳據晋史,經則周歷。)與史記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東井,乃秋七月之誤正同。僖公五年十二月丙子朔,虢公醜奔京師,而卜偃對獻公以為九月十月之交。襄公三十年絳縣老人言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以長曆推之,為魯文公十一年三月甲子朔。此又晋人用夏正之見于傳者也。
僖公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杜氏註,文公定位而後告。夫不告文公之入,(傳曰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而告惠公之薨,以上年之事為今年之事,新君入國之日反為舊君即世之年,非人情也。疑此經乃錯簡,當在二十三年之冬。傳曰九月晋惠公卒。晋之九月周之冬也。(蓋懷公遣人來告。)
隱公六年冬,宋人取長葛。傳作秋。劉原父曰,左氏日月與經不同者,丘明作書雜取當時諸侯史策之文。其用三正參差不一,往往而迷。故經所云冬,傳謂之秋也。考宋用殷正,則建酉之月周以為冬,宋以為秋矣。
桓公七年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傳作春。劉原父曰,傳所據者以夏正紀時也。
文公十年,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經在九月,傳作七月。
隱公三年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温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若以為周正,則麥禾皆未熟。四年秋,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亦在九月之上。是夏正六月禾亦未熟。註云取者,蓋芟踐之,終是可疑。按傳中雜取三正,多有錯誤。左氏雖發其例于隱之元年,曰春王周正月,而間有失于改定者。文多事繁,固著書之君子所不能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