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人狄人伐衞僖十八年
春秋之文有從同者。僖公十八年邢人狄人伐衞,二十年齊人狄人盟于邢,並舉二國,而狄亦稱人,臨文之不得不然也。(莊公二十三年,荆人來聘。趙氏鵬飛曰,稱人非進之也。若但書荆來聘,則若舉國皆來,于文不順,故書人字以成文耳。不然二十八年荆代鄭,何以不書人乎?)若惟狄而已則不稱人。十八年狄救齊,二十一年狄侵衞是也。穀梁傳謂狄稱人,進之也。何以不進之于救齊而進之于伐衞乎?則又為之說曰,善累而後進之,夫伐衞何善之有。
昭公五年,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不稱于越而稱越人,亦同此例。(陸氏纂例曰,凡夷狄與諸侯列叙皆稱人以便文,但君臣同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