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月而禫
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孔氏曰,此言父在為母亦備二祥節也。蓋以十月當大喪之一周,踰月則可以練矣。故曰十一月而練,以十二月當大喪之再周。踰月則可以祥矣。故用十三月而祥。(必言十一月十三月者,親喪外除。)又加兩月焉,則與大喪之中月同,可以禫矣。故用十五月而禫。
父在為母,其禫也父主之。則夫之為妻亦當十五月而禫矣。晋孫楚除婦服詩,但以一周而畢,葢不數禫月也。
其他期喪祥禫之祭皆不在已,則亦以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除,可知。故鄭氏曰,凡齊衰十一月皆可以出吊。
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孔氏曰,此言父在為母亦備二祥節也。蓋以十月當大喪之一周,踰月則可以練矣。故曰十一月而練,以十二月當大喪之再周。踰月則可以祥矣。故用十三月而祥。(必言十一月十三月者,親喪外除。)又加兩月焉,則與大喪之中月同,可以禫矣。故用十五月而禫。
父在為母,其禫也父主之。則夫之為妻亦當十五月而禫矣。晋孫楚除婦服詩,但以一周而畢,葢不數禫月也。
其他期喪祥禫之祭皆不在已,則亦以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除,可知。故鄭氏曰,凡齊衰十一月皆可以出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