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時令
貞觀十四年正月二日。命有司讀春令。詔百官之長。升太極殿。列坐而聽焉。
長安四年。司禮少卿崔融上表曰。臣伏見去年元日。明堂受朝。讀時令。謹按讀時令。自魏晉已來。創有此禮。每歲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讀五時令。帝升御坐。各服五時之色。尚書令已下就位。尚書三公。即奉時令就位伏讀。凡五時皆如之。所以祇迓天和。至宋朝亦行斯禮。此後尋廢。迄至國初。但存讀令之文。亦不行其事。自陛下御極。創建明堂。舊典缺本。莫不補輯。每至元日。受朝布政。因以時令之禮。附於元日行之。今布政等禮已停。不合更讀時令。所司因循。去年元日尚讀。有乖古典。事須停廢。臣謹與鸞臺鳳閣。考古詳議。已停讀訖。不敢不奏。
開元二十六年四月一日。命太常卿韋縚。每月進月令一篇。是後每孟月朔日。上御宣政殿。側置一榻。東西置案。令韋縚坐而讀之。諸司官長。每升殿列坐聽焉。歲餘罷之。
乾元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立春。御宣政殿。命太常卿于休烈讀春令。常參官五品已上。並升殿坐而聽之。
貞元六年二月制。自今已後。每至四孟月迎氣之日。令所司宣讀時令。朕當與百辟卿士舉行之。
太和八年六月。中書門下奏。漢丞相魏相奏云。陰陽者五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聖賢。未有不由者也。請選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宣帝納用。遂致太平。國朝開元中。詔今春夏秋冬。常令以孟月于正殿受朝。讀時令。天寶已後。盛典久廢。災沴之作。實恐由斯。臣等商量。來年正月。依禮讀時令。命太常寺先撰儀注。務于簡便。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