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田·沙田蘆場
紹興二十八年,詔戶部員外郎莫濛同浙西、江東、淮南漕臣趙子潚、鄧根、孫藎檢視逐路沙田、蘆場。先是,言者謂江、淮間沙田、蘆場為人冒占,歲失官課至多,故以命濛等。既而侍御史葉義問等言貧民受害,乃詔:“沙田、蘆場止為世家詭名冒占,其三等以下戶勿一例根括。”尋詔官戶十頃、民戶二十頃以上並增租,餘如舊。置提領官田所領之,不隸戶部。
二十九年,詔盡罷所增租。
紹興二十八年,詔戶部員外郎莫濛同浙西、江東、淮南漕臣趙子潚、鄧根、孫藎檢視逐路沙田、蘆場。先是,言者謂江、淮間沙田、蘆場為人冒占,歲失官課至多,故以命濛等。既而侍御史葉義問等言貧民受害,乃詔:“沙田、蘆場止為世家詭名冒占,其三等以下戶勿一例根括。”尋詔官戶十頃、民戶二十頃以上並增租,餘如舊。置提領官田所領之,不隸戶部。
二十九年,詔盡罷所增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