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監(祭酒)·國子司業 國子司業。煬帝大業三年,於國子監初置司業一人。《禮》曰"樂正司業,父師司成",因以為名。唐置二人,副貳祭酒通判監事。龍朔二年,改為少司成,咸亨初復舊。凡祭酒、司業,皆儒重之官,非其人不居。 ← 國子監(祭酒)國子監(祭酒)·國子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