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 六院四轄·進奏院目录

六院四轄·進奏院

唐藩鎮皆置邸京師,以大將主之,謂之上都留後,大曆十二年,改為上都知進奏院官。五代以來,支郡不隸藩鎮補人為者,聽其置邸,隸藩鎮者兼掌焉。

宋緣舊制,皆本州鎮補人為進奏官。其軍監、場務、轉運司則差知後官則副知掌之。逐州就京師各置進奏院。太平興國六年,諸州罷知後之名,簡知後官,得李楚等百五十人,並充進奏官,命供奉官張文璨提轄諸道進奏院。監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詔敕及諸司符牒,辨其州府軍監以頒下之,並受天下章奏案牘狀牒以奏禦,及分授諸司。中興以來,隸門下後省,給事中點檢。訖乾道九年,依舊隸後省,合傳報事,令後省錄以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