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 兩稅使目录

兩稅使

建中三年,初分置汴東、西水陸運兩稅鹽鐵使(包佶、崔縱分為之)。八年,以東都、河南、江淮、嶺南、山南東道兩稅等錢物,令戶部侍郎、轉運使張滂主之。東渭橋以東諸道巡院並隸滂。以關輔、河東、劍南、山南西道財物,令戶部尚書、度支使班宏主之。其後,宏、滂互有短長。宰相趙憬、陸贄具以其事上聞,由是參用大曆故事,如劉晏、韓滉所分焉。元和四年制,令鹽鐵使楊子留後,宜兼充淮南、浙西東、宣歙、福建等道兩稅使;其江陵留後,宜兼充荊南、山南東道、鄂嶽、江西、湖南、嶺南等道兩稅;使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宜兼充劍南、東西川、山南西道兩稅使;其硤內五監舊屬鹽鐵使,宜割屬度支使,便委山南西道兩稅使兼知糶貨,各奉所職,期於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