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用之宜篇第九
古者一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三年耕,必有九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旱乾水溢,民無菜色者,良有以也。
冢宰眂年之豐凶以制國用,量入以為出,豐年不奢,凶年不儉,祭用數之仂,而又九賦、九貢、九式均節,各有條敍,不相互用,此理財之道,故有常也。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治家亦然。今歲計常用,與夫備倉卒非常之用,每每計置,萬一非常之事出於意外,亦素有其備,不致侵過常用,以至闕乏,亦以此也。
今之為農者,見小近而不慮久遠,一年豐稔,沛然自足,棄本逐末,侈費妄用,以快一日之適。其間有收刈甫畢,無以餬口者,其能給終歲之用乎?衣食不給,日用既乏,其能守常心而不取非義者乎,蓋亦鮮矣。
傅曰:「收斂蓄藏,節用御欲,則天不能使之貧;養備動時,則天不能使之病」。豈不信然。又曰:「約有者囷窖箱箧之藏,然而衣不敢有絲帛,行不敢有輿馬,非不欲也,幾不長慮而恐無以繼之也。」
《春秋》傳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語》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奢则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易》曰:君子用過乎儉。聖人之訓誡如此。儉雖若固陋,然不猶愈於奢而不孫為惡之大者耶?
然以禮制事,而用之適中,俾奢不至過泰,儉不至過陋,不為苦節之凶,而得甘節之吉,是謂稱事之情而中理者也。
《國語》云:儉以足用,言唯儉為能常足用,而不至於匱乏。《語》云:「以約失之者鮮矣」,亦此之謂也。
《易》傅曰:「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又曰:「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以謂理財之道,在上以率之,民有侈費妄用則嚴禁之,夫是之謂制得其宜矣。
老子曰:能知其所不知者上也。不能知其所不知者病矣。夫惟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夫能如此,孰有倉卒窘迫之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