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 種竹第五十一目录

種竹第五十一

中國所生,不過淡苦二種;其名目奇異者,列之於後條也。) 宜高平之地。(近山阜,尤是所宜。下田得水即死。)黃白軟土為良。 正月、二月中,斸取西南引根並莖,芟去葉,於園內東北角種之,令坑深二尺許,覆土厚五寸。(竹性愛向西南引,故於園東北角種之。數歲之後,自當滿園。諺云:「東家種竹,西家治地。」為滋蔓而來生也。其居東北角者,老竹,種不生,生亦不能滋茂,故須取其西南引少根也。)稻、麥糠糞之。(二糠各自堪糞,不令和雜。)不用水澆。(澆則淹死。)勿令六畜入園。 二月,食淡竹筍,四月、五月,食苦竹筍。(蒸、煮、炰、酢,任人所好。) 其欲作器者,經年乃堪殺。(未經年者,軟未成也。

筍:

《爾雅》曰:「筍,竹萌也。」 《說文》曰:「筍,竹胎也。」 孫炎曰:「初生竹謂之筍。」 《詩義疏》云:「筍皆四月生。唯巴竹筍,八月生,盡九月,成都有之。篃,冬夏生,始數寸,可煮,以苦酒浸之,可就酒及食。又可米藏及乾,以待冬月也。」

《永嘉記》曰:「含𥳔竹筍,六月生,迄九月,味與箭竹筍相似。凡諸竹筍,十一月掘土取皆得,長八九寸。長澤民家,盡養黃苦竹。永寧南漢,更年上筍,大者一圍五六寸。明年應上今年十一月筍,土中已生,但未出,須掘土取;可至明年正月出土訖。五月方過,六月便有含𥳔筍。含𥳔筍迄七月、八月。九月已有箭竹筍,迄後年四月。竟年常有筍不絕也。」

《竹譜》曰:(「棘竹筍,味淡,落人鬢髮。䝁、𥭕二筍,無味。雞頸竹筍,肥美。篃竹筍,冬生者也。」)

《食經》曰:(「淡竹筍法:取筍肉五六寸者,按鹽中一宿,出,拭鹽令盡。煮糜一斗,分五升與一升鹽相和。糜熱,須令冷,內竹筍醎糜中一日。拭之,內淡糜中,五日,可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