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集 · 南省试策五道(并问目天圣八年)·第二道目录

南省试策五道(并问目天圣八年)·第二道

問:古者糾邦禁以敘六典,因天討而作五刑,所以申嚴國章,明慎時憲。協大中之法,助教化之治,定三尺以著令,明一成而不變。又赦過宥罪,議獄緩死,法天地之茂育,象雷雨之作解,式顯好生之化,茂宣去殺之仁。且肆眚之恩苟廢而不用,則時無滌穢之澤;若數以為利,則人有委轡之歡。折衷之理,願聞嘉言。

對:夫民弊於末,心作乎爭,德不可以獨行也,輔之者其刑法乎。猛而則殘,虐以為暴,刑不可以獨任也,濟之者其仁恩乎。先王由是扶衰世以救溢,即民心而有作。謂天有震耀殺戮,我則嚴之以威虐刑罰;謂天有生殖長養,我則申之以溫慈惠和。大為之防,曲為之制。以商、周之盛德,有《九刑》之典,亦知獄與刑之不可去也如此。然而議獄緩死,羲《易》之明文;眚災肆赦,帝《典》之奧訓。《周官》有三宥,新國用輕典,皆所以寬民之謂也。故肆眚苟廢,則時無滌穢之澤,是傷乎無恩也;數以為利,則人有委轡之歎,是因而起弊也。折衷之理,何以辨之?蓋周家之政至忠厚也,須成、康而刑乃措;漢世之德至寬仁也,至文、景而獄乃平。夫所以致刑之措、獄之平,其要非他,在削苛刻之深文,執議論之平讞。無罹民之不遠,無縱誅以快怒,使愚民知所避,奸吏無所弄,則獄雖不赦,刑將自平。且投簞者不能救饑,持鞿者不能禦騎,又何必申小惠,推私恩,啟民心之奸,弛古刑之典者哉!故謂不赦者良醫之針石,赦者奔馬之委轡,質斯言也,不其然乎!謹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