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奴
魏叔子曰:用奄人始于周,夏商以前無聞焉。唐昭宗盡誅宦官,其出監諸務者,皆令方鎭殺之。至莊宗卽位,乃複求宦官。則此一二十年間不用宦官,亦明矣。然則奄人固未始不可革也。奄人旣革,宮中之事,選粗健女子充之,以給力役、備非常。若出納命令,則于内外各設一廬,男子給事于外,女子給事于内。又于内外之間,選寡婦年五十六十者居之,以司出納。如是,則奄人可革也。唐子曰:叔子之言善矣哉。奄人不革,則小人必逞,君子必災,家必内敗,天下必亡,去之不待轉計者也。蜀人諺曰:斬草不除根,萌芽依舊生。除根若何?不用奄人,則無自宮以幸進者。此除根之道也,非奄人得志而後謀去之,乃謂之除根也。
叔子欲革奄人,固無疑矣;若其所策,給力役、備非常,吾未敢執焉。何也?東鄰之家,不知西鄰之事;環堵之子,不可以權巨室之宜;草莽之士,不可以妄意宮中之事。天子之宮,如大郡之城;宮中之人,如大郡之戶口;其中給力役、備非常,恐未可以專恃女子也。卽女子可爲,必其親近善謀之臣,于宮中之事纖微悉知,其或可或不可,孰宜孰不宜,君臣協謀,乃可以爲之也。豈可以草莽之士懸度而言之,而望其從我哉。
繼世而爲天子者,席疆土之富強,承先帝之侈麗,幼習于嬉戲之徒,長安于使令之給,是故溺于奄奴,與嬖色等。而況母後帝後以及妃嫔,皆所便習,不可以缺。當是之時,雖有剛明之君,知其害而欲去之,其勢如決癰割瘤,不可爲也。吾思之叔子之策,不可以行于繼世之君,而可以行于開國之主。開國之時,去奄人如去草,除奄人之萌如除草之萌,固甚易也。何以決其然也?開國之主起于貧賤,當其貧賤之時,圍十堵,覆百榱,身析薪,妻執爨。當是之時,若有一奴一婢以供使令,已過望矣。卽起于侯服,亦不過巨室之家耳。及其得天下,入亡國之宮,覩宮室之廣大,觀器玩婦女之衆多,目則眩焉,心則移焉,其遠慮之臣當進言曰:此天下之所以亡也,不可處也。于是廢其土以爲民居,撤其埏埴楹桷以散于百姓,量吾之所處而因其材以構焉。損亡宮之萬億,加故室之百十,亦已足矣。若新建京邑,創營宮室,亦可規焉。何以決其然也?城埤之固,甲兵之多,以禦宼也,宮中其何禦乎?庶司之繁,百官之衆,以行政也,宮中其奚行乎?降及末世,宮中女子常數千人,多至萬人。力役非常之事,非女子所能爲,故不得不用奄人。女禦奄人之多如此,吾不知其何有于國家也!然則宮中無以多人爲也,貴爲天子,亦可以庶人之夫婦處之,縫紉庖廚,數妾足以供之;灑掃糞除,數婢足以供之。入則農夫,出則天子,内則茅屋數椽,外則錦壤萬裏,南面而臨天下,何損于天子之尊,而吾以爲益顯天子之尊也。且約身以處,益可以達于政事,何也?内外無遠,出入甚便,賢人君子不時接見,如左右手之相将也,何治不聞乎!春省耕、秋省斂,入廬舍、嘗麥菽,如赤子之在懷抱也,何隐不達乎!尚何藉于奄奴之出納哉?帝喾立四妃,帝堯因之;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夏增以九女爲十二人,殷增以二十七人爲三十九人,周增以八十一人爲百二十人。唐虞夏商女禦少,故不用奄人;周女禦多,故用奄人。不從周,從夏商;且不從夏商,從唐虞。時有古今,人無古今;人有古今,治無古今。無不可爲者。夫女禦少則宮室小,宮室小則奄人無用。以此治家治天下,其道已全,不獨去奄人,而奄人從可去也。是故開國之去奄人,乃斬草除根之時,不可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