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計‧圍魏救趙 共敵不如分敵,敵陽不如敵陰。 【按語】治兵如治水,銳者避其鋒,如導疏;弱者塞其虛,如築堰。故當齊救趙時,孫子謂田忌曰:「夫解雜亂糾紛者不控拳,救鬥者,不搏擊,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 第一計‧瞞天過海第三計‧借刀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