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经总要 · 將貴輕財目录

將貴輕財

漢李廣歷七郡太守,前後四十余年,賞賜輒分其麾下,飲食與士卒共之,家無余財,終不言生產事。將兵乏絕處,見水,士卒不盡飲,不近水;士卒不盡餐,不嘗食。士卒以此愛樂為用也。

竇嬰為大將軍,嬰言袁盎、欒布諸名將賢士在家者,進之所得金,陳廊廡下,軍吏過輒令裁量其用,金無入家者。

後漢祭遵為人廉約小心,克己奉公,光武以為刺奸將軍,賞賜輒盡與士卒,家無私財。

魏曹真累遷大司馬,每征行,與將士同甘苦。軍賞不足,輒以家財班賜,士卒皆願為用。

魏田豫為護烏丸鮮卑校尉,後為護賊寇中郎將、并州刺史。豫清約儉素,賞賜皆散之將士。每胡狄私遺,悉簿藏官,不入家,家常貧匱。雖殊類,鹹高豫節。

西魏將梁椿性果毅,善於撫納,所獲賞物,分賜麾下。故每踐敵境,鹹得其力。

唐李為行軍總管,前後戰勝所得金帛,皆散之將士。

蕭瑀出為河池郡守,即日遣之。既至郡,有山賊萬餘人寇暴縱橫。瑀潛募敢勇之士,設奇而擊之,當陣而降。其眾所獲財畜,鹹賞有功,由是人竭其力。

馬燧討田悅,先戰,燧誓軍中曰:「戰勝,請以家財行賞。」既勝,盡出其私財,以頒將士。德宗嘉之,詔度支出錢五萬貫行賞,還燧家財。

石雄為豐州刺史,雄臨財甚廉,每破賊立功,朝廷時有賜予,皆不入私室,置於軍門首,取一分,餘並分給。以此,軍士感義思奮發。